首页 > 正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省级涉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处       2021-09-10 15:56:27 【字体:
【字体: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省级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9号),现将《云南省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省级涉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予以通告。对直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省农业农村厅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中介服务材料;对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不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9日

 

 

相关附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云农通告〔2021〕15号).pdf

(拟稿人:李超 审核人:史琳)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