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保山市紧紧围绕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严格落实集体所有权、切实稳定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明显,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强化部署,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一是出台措施,做好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关于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制定了关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搭建起“四梁八柱”。二是搭建平台,做好三农服务。抓好承包地确权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以市级为中心,辐射五县(市、区)、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不断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二、强化基础,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保山市坚持试点先行,渐次推进,现已全面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农户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五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周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确实权、颁铁证”让农户吃上了“定心丸”。全市共完成承包地确权391.30万宗、645.56万亩,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52.01万份,颁发经营权证书52.01万本。2018年龙陵县确权成果数据库在全省率先通过农业农村部汇交,2020年保山市、腾冲市获评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
三、强化培育,加快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一是以点带面,培育龙头企业。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以育龙头、促加工、建平台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83个,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9个。二是明确标准,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大力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3458个,创建市级以上示范社624个;同时按照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产品生态化、成员知识化、管理规范化要求,引导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全市共培育各类家庭农场440家,认定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4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日益壮大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四、强化规模,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鼓励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所流转的土地用于发展规模农业和观光农业,形成龙陵褚橙、隆阳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等规模农业示范基地。截至2020年底,全市耕地规模流转60万亩,占全市确权面积645.56万亩的9%,较2015年末上升了6个百分点,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格局初具雏形。(云南省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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