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3次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会议由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国林主持。
会上,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推动贯彻落实。要依托“八五”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执法培训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和受众面,切实提升行业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要自觉增强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持续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江十年禁渔、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美丽乡村评选认定等工作,把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总师、督查员,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67人参加集中学习。
(拟稿人:赵紫恩 审核人:郑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