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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6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03-30 15:33: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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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

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60号提案《关于推进我省草原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建议》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办,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云南省人工草场概况

多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先后实施了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退耕还草、石漠化草地治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等重大项目,有效遏制了天然草原退化、岩溶石漠化,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而且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促进了草原牧区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草地畜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形成“禁、围、封”、“改、建、管”、“除、引、替”的草原保护建设技术模式。对生态环境恶、草原重度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施“禁牧、围栏、封育”;对中度以下退化及土层较厚、水肥条件较好的草原,实施“改良天然草场、建植人工草地、严格草畜平衡管理”。对外来物种入侵严重,杂草较多且集中连片的草原,采取“清除杂草、引进优良品种、替代种植”,有力推动了我省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全省1.78亿亩可利用草原实施补助奖励政策,把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地区以及位于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等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划为禁牧区,禁牧以外的草原纳入草畜平衡,全省划定实施禁牧草原2731万亩,实施草畜平衡管理 15069万亩,主要实行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为2.5元/亩,通过政策的落实,实现享受补助的农牧民户均可增收100元以上,农牧民通过禁牧和草畜平衡,转变草食畜牧业生产方式,有效恢复植被,遏制草原退化,提高草原防沙固土、保持水土和保护水源的作用,也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屏障的建设。

三是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强化牧草的有效供给能力。统筹开发利用天然牧草、人工种草、退耕还草、秸秆,粮改饲等“三草一秆一饲”多种资源,加快形成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围绕两个转变展开工作,一是由草原保护工作转向耕地种草,向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变;二是由放牧转向舍饲,向规模化、标准化、节约化方向转变。

一是开展冬闲田牧草种植地块上图调查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草牧业转变方式、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摸清资源家底、科学管理已成当务之急。多年来,我省大部分区域利用冬闲田种植一年生黑麦草、光叶紫花苕、小黑麦、燕麦、青贮玉米、青稞等一年生青饲料,不仅缓解了冬春饲草料缺乏,而且提高了优质饲草的有效供给,为促进精准扶贫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增加了发展途径。为全面摸清全省2019年-2020年一年生饲草种植种类、面积、规模、利用等情况,科学管理一年生饲草地资源,省农业农村厅正在与昆明昙宇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利用新兴3S技术结合地面调查技术方法,对全省2019年-2020年度种植的一年生饲草地进行上图和相关数据采集、入库管理工作。

二是推广草畜养殖循环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实施牧区轮牧模式、适度规模草畜一体绿色循环模式、放牧+舍饲养殖模式、种草+舍饲养殖模式4种养殖模式,走种养结合,以种保养,以养促种,走小循环,大生态的循环发展路子。实施划区轮牧和种养结合后,草地不仅可供现有养殖羊群放牧,还可在夏秋季减轻放牧天然草地载畜率13.82-33.33%,冬春季节减轻天然草地载畜率24.41-37.65%,这为进一步探索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云南省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工作情况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和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有序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初步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2019年,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8%,利用量约1594.6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793.43万吨,占比49.76%;饲料化利用量647.32万吨,占比40.59%。

(一)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全省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台账系统,组织全省129个县市区,深入农户和市场主体开展秸秆资源产生、利用情况抽样调查,建立了2018年、2019全省秸秆资源台账。

2、强化地方政策创设。一是制定发展规划。省农业农村厅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十三五”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二是纳入全省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三是完善扶持政策。省人民政府及省级行业部门出台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云南省特色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都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重要考核指标,着力将秸秆综合利用融入生态全省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染污治理攻坚战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四是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了2019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州市完成年度秆综合利用开发建设方案。

3、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扶持我省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至2020年,先后在勐海、寻甸、隆阳等14个县区开展项目,共落实项目资金7751万元,其中勐海县安排资金418万元。2021年将继续在全省实施19个重点县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各重点县项目秸秆利用率达到90%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着力提升秸秆县域全量化利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典型模式。

4、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已对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及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给予适当补贴。同时,云南省农机推广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机具推广工作,引导农户科学利用秸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结合我厅职能职责,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秸秆、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更好地贯彻落实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全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做好2020年的14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工作,认真做好2021年19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各项工作,细化、实化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以秸秆农用为主,进一步提高秸秆还田质量,着力培育秸秆离田产业发展,打造秸秆收储运交易服务体系平台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全省各地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3日

(拟稿人:张帅  审核人:刘亚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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