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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06-03 15:42: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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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云南省委:

《关于云南石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提案》(第0335号)交由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石斛产业情况。2020年,全省石斛种植面积约13万亩(铁皮石斛3.6万亩、产量4000吨,紫皮石斛2.3万亩、产量3600吨,石斛7万亩、产量9000吨),农业产值约34亿元(铁皮石斛14亿元、紫皮石斛3.5亿元、石斛16亿元),是国内石斛种植面积最大的省份,占全国种植面积的70%左右。2018年1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正式发布紫皮石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将其纳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石斛已成为我省十年来发展最为迅速、最富潜力的中药材品种,具有培育成百亿元产业的前景和基础。

二、开展工作情况

(一)大力支持基地建设。2016年至2019年,每年安排省级农业发展生物产业专项资金、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资金用于中药材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和加工基地建设,安排石斛种养基地和加工基地建设,累计支持资金300多万元。2020年,依据“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评审认定石斛省级基地3个、州市级基地、县区级基地20多个,正按照分级分类推进原则,整合、叠加资源,全力提升基地建设质量。

(二)积极推动试点工作。2020年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单独同意我省对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以下简称3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试点的风险监测方案。2020年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有关地方开展党参等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初步意见》(市监特食函〔2020〕2227号),要求省市场监管部门商卫生行政部门修改完善试点方案并按《关于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报送。2021年4月25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送了《云南省天麻、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送审稿)》。

(三)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鼓槌石斛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及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紫皮石斛林下种植技术集成与应用,制定完善石斛相关标准,提高石斛原料品质;支持开展基于铁皮石斛多糖的健康产品开发、石斛养生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延长石斛产业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提案提出建立高位推动机制、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三产融合发展等建议,对推动石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省农业农村厅在编制《云南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将会把石斛列为重点发展品种,从资源保护利用、良种繁育、生态标准化种植、产品研发、三产融合发展等环节进行重点布局和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努力做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支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石斛适生区县份申报全省绿色食品牌中药材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创建,进一步提升石斛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同期开展石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科技支撑。深入开展我省野生石斛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和驯化利用等前期研究和良种繁育技术研究;持续开展我省主要产区石斛规范化栽培、仿野生种植、有机种植模式与技术规范研究;开展我省主要石斛种质资源的成分分析及免疫调节等功能评价研究;加强中药材物质基础研究、大健康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布局,支持省内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加强科技创新,支撑石斛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完善石斛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探索制定建立石斛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等级评价制度。开展石斛品种及食药制品地方标准、包括配方颗粒在内的中药饮片标准提升和制定、企业标准制定完善工作。

(四)提升加工能力。大力开展石斛净制、切制、干燥、分级、包装、保鲜、仓储等产地初加工。建设清洁、规范、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石斛加工基地。重点培育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石斛种植养殖及加工生产的大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石斛产业集约化、集聚化、产业化发展。

(五)落实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对党参、铁皮石斛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抓紧开展我省石斛食药物质种类、风险监测和监管措施等主要内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核准颁布实施,推动我省石斛产业在食品及保健品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附件:

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2.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3.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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