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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2021-06-11 17:06:3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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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杉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抓住COP15机遇推进我省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建议(第0314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水生生物本底调查工作

根据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2021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按照工作任务安排,我省开展赤水河(云南段)及省内各保护区的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并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为了解决种质资源“卡脖子”问题,打好种业“翻身仗”,根据《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要求,云南省制定了《第一次云南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完成全省16个州市范围内的养殖场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基本查清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地理分布、养殖数量、引种历史、品种更替、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水产种质资源基因库,从而提升我省水产业发展竞争力,推动我省水产养殖健康、绿色发展。

二、加强土著鱼人工驯养繁殖研究

云南省各地土著鱼类保护与开发利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各地水产科研技术部门加大了对土著鱼类研发力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云南水产科技工作者先后将86多种土著鱼类在云南境内驯养繁殖成功。其中,滇池金线鲃、鱇浪白鱼、丝尾鳠、裂腹鱼、云南倒刺鲃、云南光唇鱼等土著鱼类的研究,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为云南土著鱼类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宣传普及力度

省级召开长江“十年禁渔”新闻发布会,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载体,大力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营造社会各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沿江各地组织执法人员、护渔员队伍、村民代表、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禁捕政策法规培训,在重点水域、重点江段和沿江村镇、集市、码头、学校、交通要道、餐饮场所等,采取设立宣传碑、张贴宣传标语及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通告》。组织工作专班深入禁捕重点区域、渔民家庭进行走访宣传,让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进入大众视野、日常生活,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2020年,全省共发放张贴禁渔宣传材料53万份,举办禁捕政策宣传培训会20次,各类媒体宣传报道1700次。结合“6.6”全国放鱼日,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系列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的资源保护的意识。截至2020年,全省已连续十年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2021年,为了加大《长江保护法》贯彻和落实,厅党组专门组织了专题学习,制定了落实的具体方案措施,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四、规范捕捞许可管理

为了加强长江渔业资源管理,2021年4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报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后出台《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按照“非必要、不批准”的从严控制原则,对“十年禁渔”期间专项(特许)渔业捕捞,从设定依据、基本要求、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文本资料、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行为,遏制无序垂钓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现象,将于年内制定出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金沙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执法打击力度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云南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云南省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0年7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百日攻坚,全面开展退捕渔民百日走访教育,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印发《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的通知》,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情况统计,未发现长江流域非法设置矮围情况。

二是健全联合执法体系。印发《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合指挥部,深入禁捕水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

三是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制定《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全面排查和规范处置工作方案》,按照“整治规范一批、取缔拆解一批”的原则,规范相关船舶管理,切实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截至2020年12月底,各级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7万余人次,清理违规网具3845余张;查扣涉案船舶58艘、“三无”船舶14艘,涉案价值160.92余万元;办理刑事案件33起、行政案件139起,抓获嫌疑人56人。排查相关船舶4911艘,其中乡镇船舶2745艘,1015艘已拆解处置、1525艘已落实“三统一、一承诺”要求;合法特定功能船舶1993艘,1985艘已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承诺书;“三无”船舶173艘,已依法妥善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8210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1458家次、农贸市场7117个次、商场超市12756个次、餐饮单位71885个次,监测电商平台5640个,查获虚假宣传案件7起。

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相关执法检查”进行了专题研究,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相关执法检查列入2021年度监督计划,并邀请代表参加(见附件)。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的建议,我们将全部采纳,并结全今后的工作,将其有机地结合到全省渔业产业发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当中去。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志荣 0871—65749521)

(拟稿人:唐志荣 审核人: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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