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雄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富宁县洞波瑶族乡列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进行扶持建设的建议》(第0666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示范引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全省规划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按照工作安排,省农业农村厅认真组织研究,一是将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的规划建设要求纳入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中。4月22日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1号)中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重,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资源特点、产业基础等因素,打造一批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各具特色、竞相迸发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形成全省乡村振兴干在实处、行稳致远的良好局面。对于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提出要突出建设集农产品加工中心、农产品集散中心、“三农”服务中心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为一体的现代产业园区,打造集聚田园综合体、产业园区、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功能和要素的乡村振兴示范园。二是结合我省实际,正在研究编制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认定指标等,拟通过实施产业振兴、村庄美化、乡风文明等示范任务,推动“十四五”期间建成10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下一步,待省委、省政府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工作进一步明确安排部署后,我厅将结合职能职责,根据富宁县洞波瑶族乡产业基础、乡风文明等情况,对洞波瑶族乡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给予支持。
感谢你们对全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对我厅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建议,希望继续对我厅的工作给予支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晓琳 0871-63116831)
(拟稿人:蔡晓琳 审稿人:查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