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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9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06-25 17:06: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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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产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作用的建议的提案(第12040009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脱贫攻坚期间产业扶贫工作成效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扶贫,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一是形成了大批扶贫产业核基地。全省培育形成26个扶贫主导产业,每个贫困县均形成了2至3个特色鲜明、带贫面广的扶贫主导产业,产业到户基本实现全覆盖,多个扶贫特色产业位居全国前列,鲜切花、咖啡、中药材、澳洲坚果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茶叶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二位,肉牛存栏居全国第三位、出栏居全国第七位。据脱贫攻坚普查数据显示,全省88个贫困县共建成各类产业扶贫基地59310个。二是培育了一大批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全省培育出各类带贫新型经营主体2.85万个,其中:带贫企业4906个、带贫合作社1.72万个、带贫家庭农场等其他新型经营主体6431个,共带动贫困户168.03万户,主体带动率达99.71%。其中,2800户农业企业、8517个农民合作社与101.09万户贫困户建立“双绑”利益联结。三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快速增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7070元增加至2020年11740元,年均增幅10.7%,分别比全国、全省农村地区平均增幅高2.3和1.4个百分点,其中来自产业的经营性收入占比达47%,比全国平均占比高出11个百分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你们提出的在前期脱贫攻坚工作中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的4类问题,在脱贫攻坚收官阶段已有明显改善,但部分问题如新型经营主体弱、利益联结不紧密等问题仍需在乡村振兴期间持续攻坚。为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部署,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3项工作。

(一)贯彻推进“一平台、三机制”

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要求,围绕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全覆盖,我们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目前已完成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待发文形式明确后,将按程序报批印发。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一是推动合作社绑定农户发展。明确要因地制宜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培育发展运营管理规范的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户通过加入合作社成为社员或以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方式建立合作关系,实现绑定发展;二是推动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发展。明确要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引进或培育龙头企业到村组与当地合作社绑定发展;三是形成“双绑”利益共享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明确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诚信履约,鼓励设立县级产业发展风险保障金,构筑化解产业发展风险底线;四是加强“双绑”机制动态监测和管理,建设管理平台、加强动态监测、随机实地核查等3项措施;五是加大“双绑”机制运行综合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支持主体政策,财政投入比例、项目支持重点以及奖补激励支持等4项措施。

(二)协调加强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2020年11月6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对全省指 2016 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社会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集团帮扶资金投入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和在建项目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对资产进行确权及运营管护。现此项工作正有序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三)持续做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2021年4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委向全国各省印发了《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发挥云南高原特色优势,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实现云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正在起草《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引导全省各地持续做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2日

(拟稿人:陈城 审稿人:查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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