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红河县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保护开发列入省重点产业发展项目的建议(第0128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粮食生产潜力、农田建设基础等情况,明确建设重点区域。项目选址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和群众意愿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内容既要实现工程建设目标也要符合农田建设规范要求,还必须统筹兼顾群众发展诉求。通过对项目区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土地平整等硬建设,与土壤改良、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沟渠清淤修复、种草护坡、造林护坡等软措施结合起来综合治理,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夯实全省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更好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助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贡献。
(一)2020年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情况
2020年,下达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07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0.82万亩。下达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636.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123.57万元,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12.51万元。
(二)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及资金投入情况
2020年,红河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1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931.7万元。
二、纳入农业农村现代发展规划情况
在《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为同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红河县发展基础,产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民收入较低,将红河县划分为稳步发展县,力争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养殖业发展优势区,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分别将红河县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中的65个稻谷生产重点县、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中的40个糖料蔗生产重点县和养殖业发展优势区中的69个生猪生产重点县。
三、林业和草原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始终高度重视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工作,经过多年的严格保护和大力修复,红河流域的总体生态状况虽然发生了明显改善,但部分地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系统依然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建议红河县在实施热区综合开发项目过程中,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避免对红河干热河谷生态系统造成新的破坏,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项目涉及林地特别是公益林地使用的,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2020年,通过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重点项目,累计安排红河县中央和省级财政林投资9365.75万元。同时,结合红河州红河县特点和实际,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将红河州纳入“滇东南特色经济林产业集群”。
您提出的建议都非常切合实际,且有很强针对性,我厅都赞同和采纳,2021年,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时,已安排红河县财政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0.95万亩,已下达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42.56万元。预计还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600万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指导支持红河县做好红河干热河谷脆弱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红河县30万亩热区耕地区域内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同时,在观赏苗木、林下中草药和热区水果等产业发展方面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云南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审核人:潘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