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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1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2021-12-27 19:12:3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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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

《关于“云菜”出省销售难问题的提案》(第120400215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办。经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快市场主体培育,积极推动“双创”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鼓励引导下,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工作稳步推进,为云南农业农村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一)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初具规模。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2020年度组织评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3个;及时总结推广全省各地培育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模式,树立一批家庭农场发展典范;规范数据采集,完善名录系统管理,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数50353个,比上年增长521.1%;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4035个,比上年增长51.5 %。

(二)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长足发展。围绕“规范、提升”发展思路,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促进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发展、带动成员增收、推动精准脱贫的重要突破口,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空壳社”清理两项行动,充分发挥整县试点、示范创建、典型案例的三重引领作用,切实用好项目扶持、社企对接、带头人培训三个抓手,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全省呈现出农民合作社数量不断扩大、覆盖领域不断拓展、规模层次不断提升的良好局面。截至2020年底,全省经工商登记的农民合作社5.84万个,比2015年末培育新增2.29万个,增长64.5%;国家级示范社195个,省级示范社1162个,比2015年分别增长54.5%、25%。全省有10个农民合作社进入国家级示范社300强,宾川县宏源合作社典型案例在全国推介。

(三)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有序推进。出台《关于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农村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不断拓宽农村创新创业领域,探索智能生产、平台经济和资源共享等新模式;搭建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环境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提升农村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县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功能,加快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多元化就业指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总结提炼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形成经验,在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二、加快品牌培育,引领高原特色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以“名品名企”为抓手,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发展标杆。突出“创新”特色,持续推进云南省“10大名品”和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以下简称“名品名企”)的评选和营销推广。目前已评选认定“10大名品”100个、“10强企业”11户、“20佳创新企业”34户。实施云南“名品名企”品牌目录制度,对获得“名品名企”称号的产品和企业,统一纳入品牌目录进行管理和营销推广;完善和规范评价标准体系,形成云南“名品名企”评价地方标准,引领产业品牌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全程质量追溯管理平台,确保名品的质量安全和名企的诚实守信;创新品牌营销推介,“名品名企”实施统一LOGO、统一品牌策划、整体营销战略,通过在国内外主要消费城市举办各类专题展示展销、建设常态化展销中心、在权威媒体投放有效广告宣传等方式,加快“名品名企”“走出去”步伐,提升云南“绿色食品牌”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二)以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为目标,促进“绿色食品牌”集群化发展。做好区域产业顶层设计,为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提供清晰有效的指导;严格准入标准,完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区域公用品牌的良好品质和信誉;以“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为抓手,推进区域公用品牌的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发展;加强对区域公用品牌的营销推广,实现品牌效应最大化。截至目前,我省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52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83个。

(三)以数字技术为手段,突出打造“绿色食品牌”的战略重点。抢抓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发展机遇,从云南数字农业和绿色食品牌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引导涉农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启动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和思茅区、开远市、宾川县3个“数字农业”试点;推荐上报并获得农业农村部批准,将开远市、砚山县、思茅区和凤庆县作为首批全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加强农业数据资源整合工作,打通现有管理应用系统之间的壁垒,实现多渠道品牌数字化营销,扩大云南绿色食品牌影响力,提高云南农产品附加值。

三、多途径拓宽销售渠道

(一)搭建抗疫助农产销对接信息平台。在云南农业信息网开设抗疫助农产销对接信息平台,加强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和发布。平台累计发布信息465条(其中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信息375条),信息点击量615437次。

(二)积极开展线上产品推介活动。主动对接国内多家大型电商平台,鼓励企业开展网上产品推介,拓展营销渠道。9月22日“10大名品”表彰活动现场共设“快手云上融媒”“绿色食品牌天猫官方集合店”“云南绿色食品牌抖音官方店”“丽江石榴哥抖音账号”4个直播间;丰收节期间在天猫设云南省域专场,共有3800家农产品商家参与活动,成交额1.2亿元。

(三)加强与省人民政府驻北京、上海、广东办事处的联系,定期到京、沪、粤等地开展农产品展示推介、产销对接活动。2020年共开展“七彩云南·上海食品节”“10大名品”表彰活动现场展示、第三届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第十三届iFresh亚洲果蔬产业会暨2020年度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产销对接活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云南特色·冬农魅力”2020年云南绿色食品牌(北京)展示推介活动6场产销对接活动,实现现场销售额76.25万元,达成意向合作金额905.48万元。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管理体系建设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实行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向所在地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通过现场检查、初审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书面审查、专家评审,合格者方可颁发绿色食品证书,有效期三年,到期可续展。目前绿色食品认证从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现场检查、材料审查、审核审批已形成一套较完善的认证标准化体系。如,新发展的绿色食品产品中,加工产品占比应不低于40%;蔬菜生产主体申报绿色食品,露地蔬菜最小申报规模应在200亩(含)以上,设施蔬菜最小申报规模应在100亩(含)以上。

绿色食品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制定发布,现行有效标准共140项。其中通用技术标准14项,包括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抽样、包装、贮藏运输等;产品标准126项,涵盖种植产品、养殖产品(畜禽、水产)、加工产品、食用菌、蜂产品等。产品标准中涉及蔬菜的有24项。为助力全省“绿色食品牌”打造,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已申请注册了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形象标识,并制定了《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形象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经授权,“绿色食品牌”名品名企表彰的生产经营主体,“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的生产经营主体等可以优先使用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形象标识。再制定云南蔬菜统一专用标识,容易引起标识使用混乱,也不便于统一管理。

五、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一)开展冷链物流摸底调查。组织对全省冷链物流发展情况进了全方位摸底调查,对冷链设施缺口进行了分析测算。据行业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16个州市已建冷库6446座、575万立方米,全省70家冷链物流企业共有冷藏运输车辆832辆,主要为中小型冷藏车,服务于省内需要冷藏运输的食品。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研提了云南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听取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牵头省级相关部门会商,为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二)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积极争中央资金36375万元,支持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以及附属设施设备,全省354个建设主体共计投资46666万元,建设仓储保鲜设施665个,建设规模28万吨。

(三)强化冷链物流政策支持。2020年6月24日,印发《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对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深加工投资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等提出了具体的奖补措施;2020年6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云政办函〔2020〕59号),从优化布局、资金支持、用电价格、用地保障、金融支持、组织保障等6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和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的政策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建设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依托县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孵化园或加工物流园区等,围绕区域特色主导农产品,建设或改造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二是实施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在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选择产业发展基础好、产品特色优势强、品牌影响力广、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需求强烈、工作积极性高的乡镇和中心村,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建设冷藏库、气调库以及清选分级、分拣包装、保鲜、烘干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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