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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暨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培训班在昆明举行
来源: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2021-04-15 18:30: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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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我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4月12-14日,云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培训班在昆明举行。培训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大力支持,农业农村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组专家王亚静博士对秸秆综合利用进行了培训。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胡涛副处长出席并讲话,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副站长安丽华主持,并作培训总结。

农业农村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组专家王亚静博士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及政策、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等方面做了系统的解读培训,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五化利用”模式、技术路线;秸秆资源台账调查、录入、计算、审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为确保培训效果,组织参训人员现场实操了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并对大家在互动中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业务科科长、高级工程师周世金对《云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梳理了工作目标,明晰了任务要求。

 

 

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属于全省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六大专项整治之一。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李彦解读了《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大中型沼气工程、户用沼气、洁净型煤等主要农村能源工作就如何确保安全生产、具体监督管理、相关要求进行了培训。

培训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农村能源建设要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引领,以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为抓手,持续开展户用沼气池兴废利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培训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农村起步的关键之年。全省农村能源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凝聚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厅党组的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农村能源建设重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积极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发展,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工程,发挥农村能源建设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二是要勇于履责担当。全省农村能源系统干部要勇于履责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进一步梳理本地区农村能源发展情况,弄清各自发展的优势和存在的短板弱项,找准下一步推进重点和抓手载体,把握工作重点,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梳理任务清单,高质量完成2021年的目标任务。三是要聚焦目标任务。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突出特色,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产业提升为方向,按照有关要求和专家培训指导,聚焦2021年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完成秸秆台账的建设及“十四五”方案的编制,认真开展沼气摸底、安全监管等工作,提高可再生能源统计准确性,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数据。四是要举办分级培训。主动承担骨干“传、帮、带”的责任。参加培训的骨干要将本次培训所学、所知传授给更多的同志,传授到田间地头。要组织分层级培训,重点解决理解不透、数据收集不科学,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为实施好2021年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也为共同推动“十四五”期间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朝着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五是要强化项目管理。重点县管好用好资金。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安排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按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格落实约束性任务,做好资金和任务细化,强化绩效管理,严格对照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高质量地推进项目建设发挥引领示范的作用。

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全体人员、15个州(市)、近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3个省直管县(市)等农村能源建设部门负责人及秸秆综合利用业务骨干,120余人参加培训。(通讯员 胡华清 薛泽 审核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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