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过程
“十三五”以来,我省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全省农民合作社总体上发展质量仍然不高,对农户的服务带动能力有待加强,亟需通过科学的规划来引领发展、凝聚共识、指导工作。
在深入研究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了《云南省“十四五”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送省级相关单位、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由省级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
《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保护好小农户利益,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增强云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九个章节。
第一章:规划背景。分析阐述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现状、制约短板、发展机遇等。第二章:发展思路。提出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章: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从登记管理、组织机构、章程制度、财务管理、收益分配五个方面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行。第四章:增强农民合作社带动服务能力。包括发展乡村产业、加强利益联结、强化服务功能三个方面。第五章: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引导农民合作社在乡村建设行动中扮演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者、乡风文明农耕文化传承者、乡村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助推者四个角色。第六章: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包括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加大示范社创建力度、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三项举措。第七章: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从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入手,统筹整合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要素资源,促进联合社产业融合。第八章:强化指导服务。着重做好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推动社会服务组织发展三方面工作。第九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含加大财政项目扶持、创新金融保险支持、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强化人才支撑四个方面。
三、规划定位
(一)发展定位。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明确要求各地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的指导思想,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近年来,虽然我省农民合作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农民合作社量多质弱的问题仍然存在,未来5年,“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仍是发展的主题主线。
(二)目标定位。对标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的任务要求,规划提出:“到2025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运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员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培育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升,经营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全省平均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建立1个规范运行的农民合作社,农户入社率达40%以上,县级以上示范社达8000个以上”的发展目标。
(三)工作定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推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规划》中明确了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带动服务、加强试点示范、强化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支持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并分类细化为18项具体工作任务。结合对农民合作社未来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规划》在参与乡村建设、促进联合合作两方面开展7项具有一定前瞻性、创新性、地域性的探索,确保未来5年能把握发展先机、踩准时代节奏。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