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00000362021071901
- 文 号
- 云农质〔2021〕6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19
- 生成日期
- 2021-07-19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批示精神和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联合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大重点治理品种的监管力度,精准掌握豇豆、韭菜、白菜、柑橘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风险因子来源,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2021年种植业产品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志平 0871-65352905)
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种植业产品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好“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及时掌握我省历年来问题较为突出的豇豆、韭菜、白菜、柑橘产品的主要产地、主要产品种类、高风险区域农药违规使用及农药残留安全风险因子状况,进一步摸清农药残留来源,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豇豆、韭菜、白菜、柑橘均为我省种植面积具有一定规模的产品,且历年来发现问题的频次和几率较高,通过开展风险监测,重点研究豇豆、韭菜、白菜、柑橘产品不同品种、不同栽培模式下的关键控制点,并对不同品种、不同栽培模式的豇豆、韭菜、白菜、柑橘产品进行取样分析,摸清它们的风险因子种类、风险隐患程度和可能来源,精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办法和治理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品种和区域
对我省豇豆、韭菜、白菜、柑橘产品的主栽区域存在的风险因子进行监测,开展风险评估。
(一)豇豆:种植面积较大的州(市)是临沧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普洱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保山市。着重调研产地环境、品种、栽培方式和成熟期,并对2020年检出禁用农药或农药使用种类较多的县(市、区)进行取样分析。以耿马县、景洪市、建水县、红河县、姚安县、大姚县、澜沧县、广南县、隆阳区为主。
(二)韭菜:种植面积较大的州(市)是红河州、文山州、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着重调研产地环境、品种、栽培方式和成熟期,并对2020年检出禁用农药或农药使用种类较多的县(市、区)进行取样分析。以弥勒市、泸西县、广南县、会泽县、武定县、江川区为主。
(三)白菜:种植面积较大州(市)为曲靖市、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着重调研产地环境、品种、栽培方式和成熟期,并对2020年检出禁用农药或农药使用种类较多的县(市、区)进行取样分析。以陆良县、嵩明县、通海县、禄丰县、泸西县、丘北县为主。
(四)柑橘:种植面积较大州(市)为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楚雄州、曲靖市。着重调研产地环境、品种、栽培方式和成熟期,并对2020年检出禁用农药或农药使用种类较多的县(市、区)进行取样分析,重点以新平县、华宁县、元江县、建水县、宾川县、永善县、师宗县为主。
三、监测时间和数量
(一)监测时间
1.2021年7月21日-8月31日进行第一次抽样和现场调查,以蔬菜为主。
2.2021年9月1日-11月10日进行第二次抽样和现场调查,包含蔬菜和柑橘。
(二)监测数量
1.豇豆: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采集5个样品,总计55个样品。豇豆采摘时间选择6-9月的夏菜、11月-次年3月的冬菜。
2.韭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采集5个样品,总计30个样品。韭菜采摘时间选择6-9月的夏菜、9-11月的秋菜。
3.白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采集5个样品,总计30个样品。白菜采摘时间选择6-9月的夏菜、9-11月的秋菜。
4.柑橘: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采集5个样品,总计35个样品。柑橘采摘时间以10月熟的早熟品种和11月以后成熟的品种来采集。
(三)抽样标准
抽样按照NY/T 789-2004执行,以种植基地为主,不足部分可以从当地农贸市场抽取,但要确保样品为当地所产,并且能够溯源。
四、监测项目和方法
重点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等检出频次相对较高的农药;生产环节调查发现使用禁限用或频次较高或用量较大或超范围使用的农药;出口受阻检出容易不合格农药及命令检查农药;消费者关注及容易对产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农药,开展监测。
依据以上原则,风险监测确定监测100种农药,检测方法及农药品种为:采用GB/T 20769-2008(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甲胺磷、甲拌磷、乙酰甲胺磷、久效磷、磷胺、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乐果、苯线磷、水胺硫磷、毒死蜱、丙溴磷、马拉硫磷、克百威(含三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含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丁硫克百威、多菌灵、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吡虫啉、啶虫脒、烯酰吗啉、苯醚甲环唑、嘧霉胺、嘧菌酯、吡唑醚菌酯、甲霜灵、茚虫威、氟虫睛(含氟虫睛砜)、灭幼脲、除虫脲、噻嗪酮、虫螨腈、噻虫嗪、咪鲜胺、二甲戊灵、双甲脒、氯虫苯甲酰胺、虫酰肼等50种农药;采用GB 23200.113-2018(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六六六、DDT、七氯、氯丹、溴氰菊酯、五氯硝基苯、氟氰戊菊酯、氯氰菊酯、氯菊酯、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螨酯、腐霉利、三唑酮、三氯杀螨砜、马拉硫磷、地虫硫磷、稻瘟灵、敌敌畏、敌百虫、虫螨腈、甲霜灵、哒螨灵等50种农药。
五、结果报送
(一)蔬菜(水果)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调查表由各相关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调查和如实填写,重点对产地环境(包括土壤、水质、基质等)、种植过程投入品使用(重点是农药、肥料)、产地栽培模式及产品成熟时间进行调查,分别于8月31日、11月10日前报送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要将调查内容与监测结果进行关联,精准分析风险因子来源。
(二)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负责风险监测结果报送工作,2021年9月30日、12月15日前分别完成第一次、第二次抽样数据的分析,12月25日将全省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六、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按专项产品类别撰写风险监测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实施、产地调研地点、监测产品和抽样情况;风险监测情况,包括主产区种植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流通环节贮运保鲜情况等,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样品检测分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监管措施及意见建议。
七、有关要求
(一)抽样工作由各相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要遵守受检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要在做好自身防护和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抽样任务。
(二)各相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样品送达到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样品采样和寄样费用由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承担。检测工作由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负责。
(三)风险监测工作严格遵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证风险监测结果的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四)每类产品检测过程应统一检测方法、统一标准物质、统一限量标准。检测过程要做试剂空白和加标回收,原则上每20个样品添加一个混合标准溶液(必要时还应考察基质影响),回收率达不到的检测结果应予以剔出;农药残留检出品种必须以质谱或双柱确认。农药残留检测质量:灵敏度0.01mg/kg(个别达不到该要求的,应低于限量值),回收率70%-120%。
(五)抽样编号:蔬菜水果抽样编号按风险监测中“风险”的汉语拼音首字母+本州(市)名称及抽样地点类型的汉语拼音首字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如:玉溪市基地抽取的第一个样品编号为FXYXJD-001、农贸市场抽取的第一个样品编号为FXYXNM-001、批发市场抽取的第一个样品编号为FXYXPF-001。
(六)未经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风险监测结果。
(七)风险监测承担单位为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联系人:魏茂琼;电话:65140430;传真:65140403;邮箱:weimaobsyz@163.com,地址:昆明市北京路2238号省农业科学院;邮编:650205。
附件:1.蔬菜(水果)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调查表
2.2021年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任务表
3.有关检测任务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