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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2022-04-27 10:38:4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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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单位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的技术服务单位将协助省农业农村厅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省农业农村厅开展项目投资计划管理、进度管理等相关数据统计和整理、分析,设计成果抽查技术指导、技术方案综合评价、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项目现场调研及工程技术指导、工程技术咨询及常规巡查;项目科技推广及技术指导服务、行业及项目管理政策及法规咨询服务;上图入库项目省级核查等。

6.项目地点:主要工作地在昆明、巡检时涉及云南省全省范围内

7.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8.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技术相关服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必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专业、或农业林业专业、或其他(土地整理)专业,提供网络截图;

3.2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涉密数据许可;

3.3截止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4截止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706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原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305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5月16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3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工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s://nync.yn.gov.cn/)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名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万华路16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1-65737896

(拟稿人:王松 审核人:潘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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