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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畜牧总站关于“地方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畜牧总站       2022-06-21 15:55: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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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及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云南省畜牧总站将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地方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诚邀各单位对该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内容

建设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原则改造提升养殖场地方猪养殖雨污分流、饮污分流、清污分流、干湿分离;污水收集贮存就近就地肥料化利用、粪便堆放处理设施设备,实现养殖场“四分四防两配套”。

二、投资规模

投资控制在8.5万元以内。

三、养殖品种

养殖云南“六大名猪”滇撒配套系、撒坝猪、滇陆猪、保山猪、滇南小耳猪、大河乌猪等地方猪优良品种。

四、养殖规模

地方猪能繁母猪存栏100头以上。

五、配套土地

配套粪污还田利用土地100亩以上。

六、考核指标

1.粪污综合利用率98%以上;

2.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七、示范时限

2022至2024年。

八、其他要求

单位主体合法,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合法手续。

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报价回执每页加盖公章,自行密封后于2022年6月24日16:00前送至云南省畜牧总站(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14楼1404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秋燕,0871-65653101

 

 

云南省畜牧总站

2022年6月21日

(拟稿人:王秋燕 审核人:夏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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