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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04-07 15:14: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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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做好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按照《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普办〔2022〕4号)要求,结合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第十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提升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健全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为支撑,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根本遵循。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及基层法治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重点课程,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习带头传达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3.拓宽涉农领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广度。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管理面广、涉及主体众多的特点,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利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企、进农场、进农村、进农户,在农业农村领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二)着力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4.积极融入全省普法工作格局。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聚焦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广泛组织和参与各类普法活动。紧扣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广泛宣传以民法典为主体的相关民生保障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和民法典在线答题等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国家安全、疫情防控、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安全、扫黑除恶、禁毒防艾以及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外商投资等方面法律法规,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5.突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深入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宣传氛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通过宪法宣讲、宪法宣誓、宪法知识测试等形式,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增强干部职工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6.紧扣农时节令开展普法宣传。统筹谋划好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等节令节点普法宣传,利用农业专项工作、专项任务、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工作时机,抓住各地农贸会、各类集市、庙会、民族节日等特殊时节,以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采取交流座谈、大喇叭广播、印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等喜闻乐见、生动有效、紧贴地气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7.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8.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全系统形成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党组(党委)年内开展2次以上集中学法。统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通过集中学、个人学、研讨学等方式,学习与履行“三农”职责相关、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与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党规,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集体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机制,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能力。

9.落实述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年度述法,促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升,推动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开创“三农”法治工作新局面。

(四)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

10.坚持将干部职工学法融入日常。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党章党规为重点,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强化法治日常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云岭先锋”以及“农业农村法治”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动全员制度性、普遍性、经常性学法,切实将学法用法作为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的有效途径。

11.积极组织开展学法主题活动。依托省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和各单位法律顾问等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治讲座、宪法宣誓、庭审旁听以及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法治教育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普法主题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年内统筹安排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干部职工年内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

12.加强农业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提升。加大农业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省、州(市)、县(市、区)分级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交流。持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当成行为准则。

(五)加强涉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13.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普法宣传。持续把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农业农村普法重要任务,通过组织讲座、专题培训、学习调研等方式,推动干部职工深入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增强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加大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农民群众的宣传力度,指导和帮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规定,着力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14.突出国家粮食安全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盯“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普法宣传。在打好种业翻身仗方面,突出学习宣传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耕地保护方面,突出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粮食安全意识。

15.聚焦农业产业发展和安全普法宣传。积极为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学习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畜牧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及与农业科技教育、农业金融保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发挥法治在规范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秩序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保障作用,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方面法律法规。

16.紧扣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普法宣传。围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实施乡村建设,重点宣传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法治乡村治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六)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17.积极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注重创新推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的机制和方法,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纳入建设法治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抓手,按照《云南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责任,统筹部署安排,扎实推进培育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18.强化法治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云南省“10大名品”评选表彰活动等时机,大力宣传守法经营、诚实信用的优秀农企,充分发挥法治模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农业生产和经营企业树牢依法治农理念,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增强法治宣传效果。结合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9.推动常态化和动态化相结合普法。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农业执法中,把普法融入行政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等各环节,宣传好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执法活动的依据标准、相关程序、具体要求,实现执法办案的全程普法。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投诉中,以及在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过程中,积极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保障措施

20.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把普法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普法工作落实落地。

21.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创新工作举措,落实普法经费,真正做到按计划实施、按制度落实、按节点推进,确保“八五”普法规划有序推进。

22.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打造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大力提高普法工作效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受众面,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3.强化普法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注重普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认真总结推广普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按时将普法半年小结、年终工作总结报厅法规处。联系人及电话:段春华,0871-65749015;电子邮箱:484928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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