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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2022-04-15 09:14: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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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昭通市、玉溪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保山市、丽江市、怒江州、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抚仙湖管理局、程海管理局:

为了解掌握各地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保护区监管,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云南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方案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省农业农村厅计划于2022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对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梳理检查全省21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保护区日常监管情况,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推动地方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二、“回头看”内容

(一)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未开展水生生态专题论证评价类项目:重点检查各地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制定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保护方案,实施保证下泄生态流量、组织增殖放流、开展渔业资源监测等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措施情况。

2.未批先建类项目:重点检查各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明确生态补偿措施等情况。

3.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未落实生态补偿措施类项目:重点检查各地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生态补偿经费、对接协调当地财政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已支付且缴存至财政生态补偿经费、监督管理生态补偿措施实施主体落实生态补偿措施等情况。

(二)建立完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台账情况

重点检查保护区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情况,包括涉渔工程基本情况、涉渔工程生态补偿经费及生态补偿措施批复情况、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进度情况、涉渔工程存在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日常监管工作情况等,要求每个建设项目建立一套管理台账,做到一个项目一份卷宗。

(三)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情况

重点检查各地保护区建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定期监督检查、联合执法、网格管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情况,是否明确机制成员单位、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频次、工作方式、成果应用等。

(四)生态补偿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按照水生生物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生态补偿措施,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生生态修复工作情况,检查生态补偿经费是否用于水生生物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定内容之外的事项等。

三、“回头看”形式

(一)实地检查与州(市)自查相结合

1.省农业农村厅实地检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保山市、临沧市。

2.州(市)自查:昆明市、昭通市、玉溪市、普洱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二)调阅台账资料

按照“回头看”内容,查阅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相关台账资料。

(三)实地检查行程

省农业农村厅实地检查行程将根据云南省及各州(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具体日期后函告各地,不再另做方案。

四、有关事项

(一)认真配合开展“回头看”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查台账、查进度、查成效,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按照“回头看”内容,认真准备台账资料,以备工作组核查,配合做好“回头看”工作。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地要认真填报《云南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台账》(见附件),并形成“回头看”工作报告,台账及报告同时报送加盖公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至渔业渔政管理处邮箱ynyyyz@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毕晓敏,0871-65749521。

附件:云南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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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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