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参考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09-09 17:36:00 【字体:
【字体: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确保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委员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参考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方案组织实施。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参考方案

为确保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质量,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委员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参考方案》,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要按照“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提升冷链设施建设质量,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一、验收原则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相结合,重点查验冷链设施核心内容功能运行是否达标,兼顾查验配套设施。二是坚持实效实用和科技创新相结合,推动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功能实用、具有示范推广效应的冷链设施。三是坚持高效推进和安全生产相结合,分批分次开展冷链设施验收工作,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加快推进冷链设施建设,将冷链设施运行使用安全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规范建设过程,提升工程推进效率和设施利用效率。

二、验收范围

(一)验收对象。按照规定申请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且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主体。

(二)验收内容。项目实施年度内新建或改扩建完成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主要包括冷链设施库体容积达标情况、建设数据达标情况(如冷库门厚度、防火等级、保温材料等)、库体质量达标情况、设施周边安全生产情况、相关配套设施使用情况等。相关配套设施包括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立体式货架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验收时,应以单体库为基本验收单元,库群有几个单体库,计作几个单体库逐个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主体申请。项目主体按照申请设施类别和建设要求完成设施建设后,由建设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App自主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也可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系申请。

(二)县级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项目类别和技术参数要求,组织验收组现场实地验收并填写《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验收登记表》(详见附件1),验收组所有人员须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县级验收组应对本项目申请补助的所有设施全部验收,确保100%覆盖。验收合格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要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三)市级审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完成后,整理好验收材料(包含项目工作总结、绩效考评报告、实施主体佐证材料等),提交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对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导项目实施县及时整改到位。州(市)级对各县区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四)省级抽查。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省级专家组、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督导、评估和核查。省级每年要对本地区不低于10%的当年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五)财务审核。财务审核主要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各级在验收、抽查、督导、评估过程须包括财务审核内容,所有补助兑付票据日期须在项目实施的合理时间期内,票据填写的内容要与实物相符,合同、发票与银行付款回单一致并互为佐证,以此核算补贴金额。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县在成立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发展改革委为主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组的基础上,要成立项目专家组,督促指导工程建设、绩效考评、抽查验收工作,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成立项目验收组,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原则上县级验收组至少要有5名相对固定成员组成,包含组长1名、行政人员1名,至少有3名技术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工作。

(二)严把验收尺度。本验收参考方案主要技术参数只作为各项目县验收过程中的工作参考,各地可结合实际修改相应的技术参数,但原则上修改后的技术参数应不低于本参考验收方案或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在验收过程中,县级验收组要严格统一验收标准,原则上县域内所有建设主体应在统一的验收标准下进行补助资金兑付,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各类冷链设施核心建设内容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后,再进行验收工作。

(三)严控廉政风险。各项目县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验收制度,及时公布投诉、咨询、监督方式,加强实施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发布资金兑付进度。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严格资金监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要及时通报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重设施安全。各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和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履行好冷藏保鲜设施安全主体责任,注重在防火、用电、通风、建筑质量等方面做好安全防范,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督促建立冷藏保鲜设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相关附件:

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

验收主要技术参数及注意事项

(拟稿人:孟超 审核人:陶柏顺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