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这也是云南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十六场发布。
近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帮助记者朋友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在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同志,向大家介绍政策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谭鸿明先生;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绍文先生;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建宏先生;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和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谭鸿明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谭鸿明发布新闻(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谭鸿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首先,衷心感谢各媒体、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省“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分享刚出台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下面,我从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下一步政策落实的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特别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作为欠发达省份,云南城乡差距大,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长期处于全国倒数位次,促进共同富裕的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具体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认识:
(一)充分肯定我省促农增收取得的成绩。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全省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年均收入增幅连续多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2012—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930元提高到14197元,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之比由0.71∶1提高到0.75∶1;全省农民收入年均增速10.2%,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由3.44∶1下降到2.88∶1;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从4749元增加到13027元,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客观面对我省与全国农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由于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我省农民收入主要来自第一产业,二、三产业促农增收动力不足;全省城镇化、工业化水平不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困难,工资性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之我省各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导致农民转移性收入较少;农村土地房产权能缺失和土地、房屋等资产价值难以发挥而导致的农民财产性收入总量偏小。加快我省农民增收步伐,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正确把握增加农民收入面临的机遇和条件。近年来,全省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牌”打造成效明显。2021年,全省粮食产量历史性迈上1930万吨台阶,猪牛羊禽肉总产量跃居全国5位,蔬菜、水果产量分别居全国第11位、第10位,烤烟、茶叶、花卉、咖啡、中药材、核桃等产量连续多年全国第1位,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作为农民收入绝对支柱的地位不断夯实。“十四五”期间,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我省农业农村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有利于我省充分发挥区位和产业优势、加强稳粮保供政策落实、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正是基于上述现实和形势,省委书记王宁多次批示指示,要求把“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增加农民收入上来,持续抓实产业和就业帮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在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州(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行动方案》。省委常委第23次(扩大)会议、省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旗帜鲜明地提出把一切为了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鲜明导向,围绕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等4块收入和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细化提出了17条措施,并明确了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强化考核督促等3条保障措施。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经过深入分析研究,我省农民4块收入构成中,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占82%左右,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分别占1.5%、17%左右。其中,经营性收入贡献较大,占比(48.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短板明显,占比(33.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9个百分点;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占比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行动方案》突出产业、就业“两业”,在巩固拓展经营净收入和全力扩大工资性收入2个方面重点发力。提出到2022年、2023年、2024年,力争全省农村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之比,由2021的0.75∶1分别提高到0.77∶1、0.8∶1、0.85∶1,年均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初步测算,预计到2024年,云南农民收入达2万元左右,在全国排名由第28位提升至第24位左右。
(二)巩固拓展经营净收入。我省农民经营性收入贡献较大,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收入绝对值和占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农民经营性收入为6876元、占比48.4%,比全国平均水平(6566元、占比34.68%)多310元、高14个百分点。二是第一产业占大头。第一产业经营收入为5624元、占比39.61%,比全国平均水平(4292元、占比22.67%)多1332元、高17个百分点。三是第二、三产业经营收入略低于全国。就全国来看,第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都不高,分别为472元、1803元,分别占比2.49%、9.52%;我省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少242元、781元,占比分别低0.87、2.33个百分点。针对以上特点,《行动方案》提出了聚焦农业重点产业稳步提高种养收益、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拓展收入空间、挖掘乡土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等3条措施。到2024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稳定在42%左右。
(三)全力扩大工资性收入。我省农民工资性收入短板明显,收入(4697元)和占比(33.08%)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7958元、占比42.04%)少3261元、低8.95个百分点。与工资性收入紧密相关的全省农民工就业情况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农民工数量偏少。全省农民工数量964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人数的46%,较周边省份低。二是省外务工比例偏低。省外、外出省内(含县内非本乡镇)、本乡镇内就业占比分别为25.7%、36.8%、37.5%,省外就业比例较周边省份低。三是工资水平偏低。全省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3720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432元)近700元;省外就业月平均工资(4527元)高于省内就业(3440元)1000元以上。四是农民工素质能力整体偏低。仍有25%左右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近一半没有接受过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针对以上特点,《行动方案》提出了提高外出务工比例、提升农民劳动技能水平、支持就地就近就业等3个方面措施。到2024年,全省农民工占农村劳动力比例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达1100万人以上;省外就业农民工比例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达40%以上;农民工技能培训率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70%左右;年工资性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3261元缩小到2000元。
(四)积极增加财产净收入。当前,财产净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不高,对总收入影响较小,但提升空间很大。2021年全国农民收入中财产净收入为469元,占收入比重为2.48%;云南省为211元,占比为1.49%。要分析基础现状,盘活资源资产,积极增加农民财产净收入,《行动方案》提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挖掘资源资产收益、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个方面的措施。
(五)合理提高转移净收入。近年来,我省农民转移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全国平均比重低5个百分点,低1000-1500元,已成为影响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的第二大制约因素(第一是工资性收入)。要强化政策协同发力,力争到2024年,转移净收入占比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由2021年的3.8个百分点进一步缩小,转移净收入差距由2021年的1524元缩小到1000元以下。《行动方案》从加大财政直接补贴、加大信贷补贴、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3个方面细化了政策措施。
(六)多措并举,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行动方案》提出了培育市场主体、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突破农产品加工、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5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关于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提出坚持把市场主体培育作为促农增收的重要抓手,到2024年,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5221户增加到8000户左右,其中,力争国家级龙头企业由58户增加到100户以上、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实现129个县(市、区)全覆盖。关于利益联结机制方面。提出在市场主体追求经济效益和带动农民增收之间找准结合点,既要让企业、农民合作社从市场获取稳定利润,更要让农户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地方受益。并选择高投入高产出的花卉、小浆果等高端设施特色产业,率先在昆明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等地区开展利益联结机制试点。关于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方面。强调用科技手段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包括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实用技术转化应用等。关于农产品加工方面。强调要促进农民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链延伸中获得更多收益,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关于保持农产品合理价格方面。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的原则,从重要农产品收储、进出口、政策补贴等方面细化了措施。
(七)保障措施。压实责任方面。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为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州(市)、县(市、区)、乡(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加强调度方面。将农民增收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季调度重要内容。考核督促方面。以州(市)为单位,按季度通报农民收入增速和工作开展情况,对年度综合排名后4位的州(市)进行约谈。
三、下一步政策落实的主要考虑
主要是建立机制、落实任务、开展试点三个方面:
(一)建立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州(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联动的全省农民增收联席会议机制,分解下达各州(市)目标任务,安排各地各单位细化政策措施,定期调度分析困难问题,协同推进全省农民增收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政策、分解目标。围绕农民收入关键因素,会同相关部门分别梳理和制定产业、就业、财政转移等方面支持农民增收的专项政策举措;同时围绕2022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值要从0.75∶1提高到0.77∶1的目标任务,在对近年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各州(市)2022年度农民增收预期目标建议。
(三)关于开展利益联结机制试点。为保障农民合理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增值收益,夯实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对农民增收的支柱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农增收试点工作。拟于2022年6月至12月,在每个州(市)至少确定一个试点,省级重点挂联指导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大理州、楚雄州开展试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核心作用、做强农民合作社纽带作用、密切利益联结机制三个重点环节,运用强化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基层设施建设、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试点工作跟踪评估和做好宣传总结六个保障措施,进行遴选试点主体、细化试点方案、推进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相关模式,在12月底见成效。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推动《行动方案》相关政策落实落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宗霞:
感谢谭副厅长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支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财政部门如何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谢谢。
宗霞:
有请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苏建宏先生作答。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建宏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苏建宏:
谢谢您的提问。财政部门将从三方面围绕支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第一方面,把支持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优先保障方向。我们将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省级涉农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因素,加大对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的县(市、区)倾斜支持,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实施农村居民三年增收行动计划相适应。比如,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时,我们已经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素权重调整到30%,真金白银支持农民增收。
第二方面,多渠道扩大对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们将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到2025年达到10%以上,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以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方面,撬动金融资源加大“三农”投入。除了落实好贷款贴息、投资奖补、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行业贷款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补助,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解决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支农助农作用。从2022年6月1日起,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构建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的县(市、区)贷款主体不再收取担保费,实行“零保费率”,有效降低支农贷款融资成本,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我就作以上回答,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农民日报记者:
云南发展农业具有优越的光、热、水、气(候)条件,但云南农民收入在全国排名靠后,请问如何理解这个问题?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为全省农民增收提供了什么样的支撑?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谭鸿明副厅长作答。
谭鸿明:
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首先,我做个观念上的澄清,您的第一个问题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观点,即认为农业发展得好,农民收入就高。当然这里说的好主要是从规模上看。实际情况却较为复杂。例如:2021年,全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前3名分别是:山东、四川、河南,其对应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排名分别是:第8位、第20位、第21位。2021年,云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全国排名第10位,农民收入排名第28位。全国农民收入排名前3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浙江、北京,其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全国的排名分别是:第31位、第20位、第30位。这些数据说明,以规模为核心指标的农业发展水平与农民收入水平并不呈简单的正相关。相关研究表明,农民人均生产效率与农民收入的关联度更大一些,具体是什么样的对应关系,国内不少专家学者有不同的看法,目前尚未有统一的定论。
其次,我简要说明一下云南农业与农民收入的关联情况。我们知道农民收入由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4块构成,其中:经营净收入又再细分为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主要出售粮食、树木、牛羊、鱼虾等获得的净收入,可以理解为从事农业获得的收入;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主要是从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建筑业等获得的净收入;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主要是从事服务业获得的净收入。以2021数据为例,云南农民从农业获得的收入为5624元,占收入比重为40%,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32元、高17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云南则比全国平均分别低了242元、781元。即便是第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拉了后腿,2021年,云南农民经营净收入绝对值还比全国平均高了310元。这里还有另外两组数据:一是云南农民经营净收入绝对值全国排名第10位,云南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全国排名也是第10位;二是云南农民经营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全国排名第4位,云南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全国排名也是第4位。这说明,云南农民经营净收入水平与农业发展水平是匹配,云南农业为全省农民收入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农民收入的问题不能仅盯着农业领域,它是地区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应该要多方协同,久久为功持续推进。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中国日报记者: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请问,财政部门在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有什么措施?谢谢。
宗霞:
我们还是有请苏建宏副厅长作答复。
苏建宏:
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为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发展,支持特定对象稳岗就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今年省财政厅将安排10亿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重点从两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支持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我们将安排6亿元省级衔接资金,支持各地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生产奖补激励、农产品销售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既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又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二是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我们将安排4亿元省级衔接资金,支持各地通过发放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吸纳就业奖补、安排公益岗位、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实施以工代赈等方式,在稳定跨省就业总量的同时,适当增加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着力保障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
与此同时,我们将持续跟踪上述政策的落实落地,把省级支持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进行监控管理,对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防止资金挤占挪用,并且指导和督促州(市)、县(市、区)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对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任务的财力保障。
我就作以上回答,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在促进我省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具体有哪些举措?谢谢。
宗霞:
有请徐绍文副主任作介绍。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绍文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徐绍文:
感谢这位记者同志的提问。省发展改革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总遵循,把“三农”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省发展改革委主要围绕2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
一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将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指导各地谋划项目、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通过农业、水利、生态、交通、物流、社会事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夯实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民持续增收。同时,我们在制定和出台有关政策的过程中,将充分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另一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探索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新路径。今年4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等4家单位联文印发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的指导意见》,我省将在3年内高质量创建10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和一批州(市)级田园综合体。田园综合体是以农业农村为根、以田园风光为韵、以文化特色为魂、以富民兴村为目的,集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村容村貌和功能提升、构建合理利益联结机制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我们要通过全省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探索一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机制,探索一条资源变资产、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新路径,探索一个现代与传统融合、自然与人文交汇的乡村振兴新模式。在《指导意见》中,我们特别强调了,在田园综合体创建过程中,要以农民为主体,留住原住居民,不能大拆大建、不能破坏村庄原始风貌,不仅要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更要让农民群众参与建设、参与运营、分享收益,让农民群众不仅从传统的一产获得收益,还能在家门口通过参与二产、三产的经营获得更加丰厚的额外收益,从而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致富。另外,田园综合体的创建,不仅仅是一个个点状项目,将来更要发挥它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探索出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推向全省广大农村、惠及全省广大农民,引导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带动全省农民持续增收。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中国网记者:
请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在促进农村居民增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又将重点从哪些方面做工作?谢谢。
宗霞:
有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先生作回复。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石丽康: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大家知道,云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比很高。推进农村居民增收,转移就业是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人社部门作为就业的主管部门,在扶持农民就业、农民增收方面责无旁贷。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紧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这个关键,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屡创新高,去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558万,基本做到了应转尽转。随着2021年云南脱贫攻坚胜利收官,全面转入乡村振兴阶段,人社部门也紧扣工作职责、提前布局,围绕脱贫人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一主题,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就业增收入。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从之前的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通过保市场主体,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去年以来,累计为单位和个人减轻32.96亿元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向企业发放8.76亿元稳岗返还资金,助力援企稳岗。就业的主战场、主阵地在企业,保住了市场主体,也就保住了就业岗位,农民有了就业岗位就有了增收渠道。同时,我们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稳岗促增收行动”“收入增百计划”,采取了“转、调、稳、培、创”等五个方面的措施,依托人社部门在省内外的稳就业指挥机制,开展“调查、对接、转移、稳岗、培训、维权”等全链条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数量从2021年的1558万人增长到了目前的1566万人,地域分布上省外转移也有所增长,达到了386.56万人,省内县外转移增长达到了325.9万人,同时,重点保障的脱贫人口的转移数量也在增长,全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的总量达到了322.45万人。2022年一季度,全省外出从业农村劳动力平均月收入达到了4210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了3.4%。
现在我们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要把农村劳动力尽快地、尽量地往经济发达地区和收入较高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转移。
第二,通过培训让贫困劳动力、农村劳动力长本事。提升他们的技能,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促进他们的收入增加。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培训针对性,紧贴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去年统筹下达5亿多元的培训调剂资金,重点用于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同时,针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需求,不断调整免费培训工种。截至目前,面向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的工种已经达到了907个,可以说农村劳动力原则上只要有需求都能得到免费的技能培训,以提升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
二是着力加强培训监管。率先在全国开发“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落实了“凡培必进”“凡补必进”工作要求,确保相关的资金能够有针对性地落实到每一个农村劳动力的需求上。
三是着力优化培训服务。实施报账制培训补贴模式,结合劳动力需求不一的情况,筛选1711家培训机构,开发培训券模式向广大农村劳动力发放培训券,共发放了50万张培训券,实现培训服务的精准化。
四是着力强化激励引导,去年以来,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两次免费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可以享受三次免费技能培训;对于脱贫劳动力在培训期间还给予每天60元的生活补助和20元的交通费补贴,增强了培训积极性。
第三,加强人才引领。积极发挥人才助力农民增收作用,去年,我们组织了7个专家团,邀请了68名知名专家深入到相关的州(市)、县(市、区),对接项目168个,开展培训153场,有针对性地为5千余个农村小微企业和经营主体破解技术难题达98项,促进意向合作达50多项,为当地乡村振兴提供了智力支持。同时,通过人才输入、人才支撑助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实现增收。
第四,通过社保兜底线。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调收入、保障收入基本功能。截至5月底,全省基本养老参保人数已经达到322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也在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全省城乡居民的月平均养老金提高到了140元。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决策部署,稳中求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调优转移就业结构,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虽然达到了1566万,但是省外转移的数量只有386万,高质量、高收入的就业群体并不多。所以要围绕调结构、促增收目标,尽量把农村居民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向高收入的企业、高收入的地区转移,通过调结构来促进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
二是抓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近期,国家和省里出台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人社部门也推出了“降、缓、返、补、扩”等一系列援企稳岗保就业稳就业的政策措施,当前,我们的重点工作就是要把这些政策措施抓紧落实到企业,保住市场主体、保住就业岗位,让农村劳动力能够有就业岗位,实现增收。
三是不断提升劳动技能水平。不断充实、完善技能培训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让广大农村居民能够通过培训,提升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增收。
四是打造劳务品牌集群。结合云南特色,对“云南过桥米线”“云南特色小吃”“云南生态咖啡”“云南生态茶叶”等劳务品牌进行打造,通过建立机制、精准培训、资源整合、宣传带动等,使之成为带动就业的“金字招牌”。
五是建强人才发展引领。鼓励更多高层次的人才和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办农村集体经济,从而带动广大的农村居民就业增收。
六是夯实兜底保障基础。扎扎实实落实好农村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各项政策,让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样,能够获得工资性收入,有社会保障。同时,我们要抓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打击非法招聘和欠薪活动,做到工资不拖欠,收入能到手,真正让广大农村居民等劳动者实现劳有所得,劳有所保。
谢谢大家!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提最后一个问题。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新华社记者:
我的问题提给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请问如何做好这两个三年行动的衔接工作?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谭鸿明副厅长作答。
谭鸿明: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关于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关系,我是这么理解的:农业现代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或者叫路径之一,是过程和具体工作,农民增收当然也是具体工作,但更多的是结果,属于目标导向;农民增收离不开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农民增收的基本盘,必须不断巩固和加强,特别是云南的实际情况更是如此。这是认识。具体来讲,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升种养现代化水平促增收。《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提出,按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思路,聚焦粮食、茶叶、花卉、蔬菜等14个重点产业,紧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短板弱项和瓶颈制约,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到2024年14个重点产业综合产值由2万亿元增加到2.9万亿元。初步测算,每个产业从业农户都能从中获得收入的增加。例如:茶叶亩均产值由3300元提高到4000元,80万户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水果亩均产值由4800元提高到5600元,116万户农民人均增收2700元;烟草亩均产值由4200元提高到4400元,61万户农民人均增收680元。
二是主体带动促增收。相关研究表明,农业市场主体数量与农民收入水平有一定关系。例如:江苏、广东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分别居全国第3、第5位,农民收入分别居全国第5位、第7位;昆明市、曲靖市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分别居全省第1位、第2位,农民收入分别居全省第1位、第4位。《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提出到2024年,全省农业企业由8万户增加到12万户以上,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5221户增加到8000户左右,其中,力争国家级龙头企业由58户增加到100户以上、国家或省级龙头企业实现129个县(市、区)全覆盖。这些目标与《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相关目标是一致的。
三是深化改革促增收。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积极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产业、经营资产、开发资源、股份合作、异地置业、服务创收等方式,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这些工作既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举措,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应有之义。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宗霞: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台上几位发布人详细全面的解答。
农民收入问题列入了省委、省政府工作第一方阵的重要事项,是关乎“发展为了谁”的根本性问题。《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旗帜鲜明地把一切为了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鲜明导向,围绕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等4块收入和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细化提出了17条措施,并明确压实压紧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强化考核督促等3条保障措施。预计到2024年,云南农民收入达到2万元左右,在全国的排名由第28位提升至第24位左右。为了这个目标,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宣传好、解读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并以发布会为契机进一步对全省各地抓农民增收的具体举措、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给予深入持久的宣传和全方位的展示,为全省农村常住人口持续增收,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更强舆论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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