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增收工作新闻发布会。6月23日,我们召开了发布会,对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进行了政策解读。按照工作的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要把建立完善农业市场主体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作为落实农民增收的重点工作之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在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投资促进局有关同志,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谭鸿明先生;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思泽先生;
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范涛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会议有三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谭鸿明先生介绍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目的、联结模式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谭鸿明: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未来3年全省农村居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增收进行了系统安排和部署。两个三年行动特别提出:要健全完善农业市场主体和农民收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地方受益。建立市场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小农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好,为农业增效赋能、为农民增收加力,做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致富一方人,可以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省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工作作出批示;省级相关部门稳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基层实践中也涌现出许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今天,我主要从利益联结机制“为什么联”“怎样联”“下一步工作打算”3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为什么联
(一)习近平总书记有指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利益联结工作,2014年在内蒙古调研时曾指出:要探索一些好办法,建立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利润效益,真正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2020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发展乡村产业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要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中央有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8年和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强调,要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防止被挤出、受损害。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可以说,建立和完善农业市场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是国家在重要战略转型时期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点要求,是当前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关系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共同富裕的顺利实现。
(三)发展有需要。从云南省情况看。截至2021年末,全省共有2300万农民、7.67万个家庭农场、6.6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5万户农业企业(其中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221户),家庭经营为基础,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体系正逐步建立完善。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1200万亩,流转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比重达16%左右;土地流转农户近200万户,占全省农户的1/5;促进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开展合作与联合,不仅有利于激发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活力,还可以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四)省委、省政府有安排。前面已经介绍,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近日,省委办公厅又印发了建立利益机制助农增收10种参考模式和部分实践案例,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相互借鉴,不断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机制,创新收益分享模式,让农民获得更多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10模式主要是:订单合同、股份合作、流转聘用、产业化联合体、服务协作、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农户(村集体)直接入股经营、担保型联结、“市场式”联结、“托管式”联结。
(五)工作有基础。脱贫攻坚期间,云南省大力推广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合作社、合作社联结脱贫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来,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仍然是“一平台三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1年末,全省共计有4000多个企业、1.2万个合作社和190余万农户建立“双绑”利益联结,充分发挥了发展产业带动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在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同时,各地也在构建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方面探索了好的做法。如,张良花卉合作社。在晋宁流转土地从事花卉无土栽培,农户再以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合作社参与经营的合作社带动发展型。麦地彩居文化旅游公司。在宜良县九乡乡麦地村,盘活利用村民和村集体闲置资产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的村集体经济带动型。宾川宏源合作社、云福合作社、必军合作社。在宾川从事水果、蔬菜产业发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环节返还一定比例利润的二次返利型。
二、怎样联
一是发挥好产业的基础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实”。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选准建立农民利益联结主导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所在。如,保山腾冲市因地制宜发展肉牛产业,勐海县依托资源发展茶叶产业,昭阳区永丰镇引进技术发展苹果产业等,都是发展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的典型案例。要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一批有基础、有潜力、有市场的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方式,把推动农民增收与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利益联结既要联得上更要联得实。
二是发挥好企业的纽带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紧”。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企业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场,是全产业链的“链主”,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如,宣威市太坤企业充分发挥联农带农的中坚作用,把区域内同业合作社组建成产业联合体,提升农户合作层次和规模,强化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带动农民就业、发展产业、增收致富。要牢固树立“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持续增收;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服务农民持续增收”的理念,通过政府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辐射联合社、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社带动农民等方式,加快形成农业龙头企业、联合社、合作社和农户紧密联结的利益机制,让农民增收搭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这趟“顺风车”。
三是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好”。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是主体,既要借助外力,更要激发主体意识、增强主体能力,充分释放蕴藏在群众中的创造力,形成增收的强大合力。如,建水县南庄镇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凭借一项技术、一把剪刀闯天下,蹚出了一条农民职业化的新路子。要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农民实用技能等培训,既要培养一批适应市场需要的产业化技能人才走出去“闯天下”,更要立足脚下“这块地”,大力培训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养种植能人、养殖能手等带头人和专业合作组织人才,使农民通过培训,真正能从素质、技术、技能等方面有所提高,成为农业经营的主力和主人。
四是发挥好机制的保障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长”。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利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形成企业与农户在产业优势上的互补,推动产业集约化、专业化、链条化发展,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分享收益、增收致富。如,罗平板桥镇充分利用零散土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场院、荒地等“沉睡”资源,最大限度地激活“人”“地”“钱”“自然风光”等要素,形成农民增收加速度。要聚焦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紧扣各类市场主体与农民的利益点,按照市场化的思路,深化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农民与市场主体之间形成更紧密的常态化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发挥好党支部的引领作用,确保利益联结“联得牢”。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土地规模经营、推广先进技术、节约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将村集体资产盘活,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基本经验。如,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蔡甸村党支部,组织发动群众土地入股,实现小田变大田,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如,文山州广南县通过建立村党组织党员联系养殖户机制,带动养殖户流转土地、提供青贮玉米等,参与肉牛产业发展,打造群众增收新引擎。这些都是党支部引领下使集体收益与群众收入直接相关的最好例证。要把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的硬指标,鼓励和引导基层党组织通过领办合作社(公司、企业)等途径,提升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推动农民与各类市场主体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民增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立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对促进农户增收致富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天的发布会仅是开端。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将对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农增收工作开展系列宣传,对各地典型案例、有效做法进行不同形式的解读和报道。还要加大培训力度,让农村干部群众、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搞清楚利益联结机制“为什么联”“怎么联”“权益如何保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注重典型引路,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省委、省政府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并在年底对做得好的县(市、区)进行表彰。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初步梳理了第一批农业企业(合作社)带农增收的利益联结模式,比如,晋宁张良花卉合作社采用的“社员入股+土地流转+基地工资”合作社创新发展模式、宾川县宏源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采用的“搭建平台+入股分红”合作社强力带动模式、新平褚氏农业采用的“土地租金+基地工资+奖励提成”知名品牌带动模式等。目前,还在继续组织16个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产业发展二次分配、乡村建设三次分配等带农增收利益联结机制试点。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利益联结主体的支持力度,创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谭副厅长的发布。下面,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思泽介绍云南省脱贫人口利益联结机制工作推进情况。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王思泽: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对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产业发展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完善脱贫人口利益联结机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人口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前提和基础。下面,我简要介绍脱贫人口利益联结机制有关工作情况。
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产业帮扶全覆盖
一是构建了一套工作体系。出台实施了《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构建了全方位贯通、全要素保障、全产业链支持、全领域覆盖的产业帮扶政策体系。重点推动建立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帮扶组织化程度,使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稳定利益联结并分工合作,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截至目前,2.83万个新型经营主体与164.68万户脱贫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其中“双绑”机制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116.58万户。
二是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出台支持政策,脱贫县整合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明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占比从脱贫攻坚期间不低于30%提高到今年的55%,并向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倾斜,建立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脱贫人口充分受益。加大小额信贷投入,截至6月底,当年新增脱贫易返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42.04亿元、贷款户数8.9万户,贷款余额187.6亿元、贷款余额户数41.05万户。
三是发展了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全省培育形成帮扶特色优势产业26个,每个脱贫县已形成2-3个特色鲜明、带动面广的帮扶产业,“县县有产业、村村有基地”的产业发展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巩固。
二、建立股份合作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
一是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为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盘活闲置资源和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获取收益;利用自有资金和资产,通过入股或参股的方式开展村村合作、村企合作、村社合作获取投资收益。到2021年底,全省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有9888个、占全省行政村的72.31%,比2020年提高近8个百分点,培育3.5万致富带头人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二是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省级统筹中央和省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每年扶持1000个左右的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补助50万元,扶持项目向脱贫县和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倾斜。对脱贫攻坚期形成的能够明确到村的资产,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持有和经营使用,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比如,脱贫攻坚期间,建成的1387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明确到了2012个脱贫村,2021年光伏收益达到3.05亿元,每年为每个脱贫村增加8至40万元村集体收入。
三是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功能。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制定帮扶救助管理办法或“一事一议”等方式,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安排必要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资金,对救助对象开展产业、就业、低保、医疗等帮扶,帮助救助对象渡过生产生活难关,化解返贫风险。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通过生产技术指导、产销服务等帮扶,助其逐步走上致富道路。比如,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的80%用于设立公益性岗位或开展小型公益基础设施,2021年安排公益性岗位2.08万个,直接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
三、建立“志智双扶”长效机制,推动培训就业全覆盖
一是建立“六统一”工作机制。县级建立由党委和政府牵头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培训计划、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培训资源、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统一技能资格认定,全面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科技、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形成聚合效益。
二是改进培训方式。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方式,通过沉浸式学习、规范培训过程、严格考核发证系列措施,确保经过培训后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100%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家庭年收入增幅高于所在县农村家庭年收入平均增幅。
三是保障脱贫人口充分就业。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让他们都有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发展致富的机会。建立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劳动力的就业情况按月调度通报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力的脱贫户、农村低收入“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规模为340.87万人,超目标任务20.87万人,其中,跨省务工107.23万人、省内县外务工71.67万人、县内务工161.97万人。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王副局长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省农业农村厅的领导。我省在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方面我们厅具体有哪些措施?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省农业农村厅谭鸿明副厅长作解答。
谭鸿明: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先进方向的必由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印发《云南省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制定积极扶持农业企业创业发展等11项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壮大以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推动作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促农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2021年底,全省实有农业企业74983户,同比增长7.9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计5240户,同比增加800户,同比增长18%;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646.06亿元,同比增8.2%,支付劳动者报酬178.44亿元,带动农户899.25万户次,带动农户增收511.17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为我省农业农村持续发展、农民增收和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能。
下一步,我厅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引导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成立农民合作社,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协会”的联合体经营模式,形成生产资料的优化、有效配置,主体联动,全产业链发展,同时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收益。二是加强助企纾困专项监测调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云南省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围绕“1+10+3”重点产业,建立助企纾困专项监测调度制度,按月监测调度农业企业发展状况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情况,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助企纾困有关政策措施。三是加大对农业市场主体的金融和政策支持。落实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发挥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优势,形成合力,创新农业土地、活体、基础设施等生物性资产融资产品,对企业给予低息贷款或贴息政策等。在用地政策上,严控耕地红线,合理利用四荒地、半坡地、废弃园地等支撑企业的用地需求。四是强化农业市场主体招商引资。因地制宜谋划项目,按照“缺什么招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填空招商。鼓励“以民引外、以外引外、以企引企”,支持落地企业与省外、境外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嫁接提升,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和关联农业企业落户,形成“引一个、带一串、连一片”的集群招商效应。同时,竭尽所能做好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好融资、用地、用水、用电、用工等实际困难,持续优化农业企业营商环境。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
请问,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带动农民增收?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范涛先生作回复。
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范涛:
省投资促进局高度重视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2022年1月至6月,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业及酒类、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等8个行业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6.0%,到位资金占全省省外到位资金的14.0%。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带动农户增收;
一是在投资洽谈中引导外来投资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在投资洽谈中,加大宣传讲解力度,让干部群众和投资农业产业的企业搞清楚利益联结机制“怎么联”“为什么联”“权益如何保障”,鼓励农民群众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农产品为纽带,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干部群众与农业产业投资企业建立利益联结,创新收益分享模式,让农民获得更多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最大程度保障农民利益,助推农民增收。
二是在项目推进中引导企业与农户健全完善利益联结。在项目推进中,注重典型引路,大力推广各地在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农业产业投资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和利益分享模式实现合作共赢。
三是做好经验总结。省投资促进局将在工作中做好经验总结,把在农业产业招商引资中,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总结,探索出一条联农、助农、富农的招商引资新路径。
谢谢!
新华社记者:
请问省乡村振兴局领导。目前,云南省有多少扶贫资产?这些资产在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过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王思泽先生作回复。
王思泽: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8年精准扶贫,5年脱贫攻坚,我们投入大量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扶贫项目资产,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基础。去年以来,通过调查摸底、确权移交、资产登记等工作,全省已摸清扶贫项目资产总规模3794.2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40.33亿元、占6.33%,公益性资产2433.75亿元、占64.14%,到户类资产1113.5亿元、占29.35%。
如何盘活大量的扶贫项目资产,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一直是我们认真研究和着力推进的重大问题。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增加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呈现出行业多元化、分配多形式、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运营模式。
一是自主经营。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用途,由扶贫项目资产权属主体进行自主经营,开拓产品市场、打造产业品牌,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比如,全省共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387座,确权到2012个脱贫村,2021年光伏收益3.05亿元,每年为每个脱贫村增加8至40万元村集体收入,利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安排公益性岗位2.08万个。今年上半年,光伏电站发电18690.7万千瓦时,收益14018.025万元。
二是招商运营。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经营主体入驻经营,支持鼓励返乡创业者入驻经营,有效盘活闲置扶贫项目资产。比如,武定县利用沪滇协作资金建成蔬菜产业基地,引进农业科技公司经营,每年支付脱贫户土地租金480万元,为脱贫人口提供500个就业岗位,每月支付务工工资100多万元。
三是租赁运营。有的脱贫县、脱贫村利用财政扶贫专项、东西部协作等资金,建成厂房、冷库、冷链、市场、养殖等设施,出租给经营主体,减轻经营主体的成本投入,推动产业发展。比如,姚安县投入沪滇帮扶协作资金2800万元,建成工业厂房16828平方米,补齐工业发展厂房不足短板,引进深圳远信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形成“用好一笔资金、招来一批企业、发展一个产业”的模式,每年租金收益168万元,租金收益、劳务用工等与脱贫人口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转产运营。对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结合现有产业资源需求,改变资产用途和功能,盘活闲置扶贫项目资产。比如,广南县在易地搬迁安置区创建居家式“帮扶车间”,带动66人就业,在乡(镇)创建3个生产式“帮扶车间”,带动91人就业,通过选准致富带头人,开拓市场、指导技术,既实现个人致富,也带动群众稳定脱贫。
五是合作运营。将扶贫项目资产折股量化,通过寻求经营主体进行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要素合作,形成“发展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共赢局面。比如,宾川县金牛镇菜甸村借助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探索“投资共注、利润共享、风险共担”投融资机制和“成本节约+入股分红+务工收入”的利益分配制度,在“优势产区+优势品种+优质果农+区域品牌”的现代农业发展中实现了利益最大化。2021年,全村葡萄产值达1046.13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3.84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6万元。
盘活扶贫项目资产已成为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新动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将盘活扶贫资产作为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六大重要措施之一,引导到户扶贫项目资产和集体资产与市场主体合作,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拓展资产增值空间,通过盘活资产促进脱贫群众增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晚”的效率意识,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努力提升对各类扶贫资产盘点、监管、运营的能力水平,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模式,最大化发挥好各类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谢谢!
宗霞:
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三位发布人的解答。
各位媒体朋友,建立完善农民和市场主体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充分分享产业发展的增收收益,提高农民自主经营收入、务工收入、资源资产的红利收益,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希望媒体朋友宣传好、解读好发布会的相关内容,并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进一步对我省各地抓农民增收具体举措、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给予深入持久的宣传和全方位展示,为我省切实保障农民居民持续增收工作取得实效,贡献媒体力量。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