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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8-12 15:23: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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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设美丽中国,党中央作出“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2021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家《意见》),明确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宏观战略、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策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精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2022年7月2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先生;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先生;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先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汪巡先生;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李安荣先生;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王萍先生;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王兴原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以及有关单位的同志们。欢迎大家!

今天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马永福: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背景情况

2018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间,我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8个标志性战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6%,细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提升到89.6%,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3%;泸沽湖(云南部分)被生态环境部评为首批全国8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之一;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继续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接力攻坚、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2021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指导全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云南省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弱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思路和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坚决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到“深入”,意味着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需要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继续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为中心,集中力量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重点突破、统筹推进,采取系列务实举措,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五是坚持系统治理、协同增效,统筹推进减污降碳,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生态保护、自然修复,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六是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加大政策、技术、管理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任务,地级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2.1%,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不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位于全国前列,绿美云南建设成效显著,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面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在总结拓展“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十四五”新任务新要求,提出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

(一)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大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以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重点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二)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

(三)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坚持“退、减、调、治、管”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流域环湖截污治污,从源头抓起,用治本之策,抓好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

(四)深入打好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攻坚战。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控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加强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

(五)深入打好珠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攻坚战。强化珠江流域总磷超标治理,持续推进涉重工业集中片区涉镉、砷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六)深入打好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流域产业准入和空间管控,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已退出和废弃矿山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沿河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干支流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七)深入打好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突出问题导向和精准治污,坚持流域综合治理和“一河(湖)一策”精准治理相结合,科学编制实施劣Ⅴ类水体断面整治方案,开展劣Ⅴ类国控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建立水环境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八)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强化溯源整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九)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深入打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开展城市(县城)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能力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完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

在重点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的同时,统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分区施策改善区域大气环境;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抓好新污染物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地下水防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开展核与辐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体系,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及监测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主要特点

(一)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二)与云南实际相结合。针对云南亮点是气、焦点是水、难点是土的实际,提出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等10个标志性战役,集中力量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合理设置目标指标。在落实国家下达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实施意见》与《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省级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协同增效。

(四)强化组织实施。为确保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围绕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宣传引导、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并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同步细化印发了措施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绿美云南作贡献!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马永福先生。“十三五”期间,我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我们对未来也充满信心。接下来,进入今天发布的第二个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云岭先锋杂志社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岭先锋杂志社记者:

请问,到2025年,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取得哪些成效?在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有什么重要意义?谢谢。

宗霞:

交通方面的问题有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王萍先生来作回复。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王萍:

感谢记者朋友的关心。2019-2020年,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淘汰了53652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货车。去年,又拆解了18艘高原湖泊柴油机船,新能源车的应用及配套设施较快增长,大气环境持续改善。为进一步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到2025年,我省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特别是出租、公交、快递等车辆的更新,都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随着铁路路网和水运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大宗货物将更多使用铁路和水路来运输,交通运输对环境的污染将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对大气改善的感受将进一步提升。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性行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交通运输行业消耗大量能源,排出大量废气,尤其是公路运输。据研究表明,铁路运输单位货物周转量的能耗和污染物的排放仅为公路运输的七分之一和十三分之一。无论从能耗还是从排放看,铁路比公路在长距离运输方面都具有较大优势。但目前,交通运输方式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特别是在货运领域,公路承担了过多中长距离及大宗货物运输。另一方面,截至3月底,云南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678万辆,排名全国第八,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所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是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到2025年,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进一步完善,铁路营运里程将达到6000公里,建成和在建铁路里程达到8000公里,铁路电气化率达到80%以上,铁路基本实现覆盖全部州(市),运输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铁路将逐步实现客货分行、分运、分站,货运市场占比不断提高。

到2025年,运输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铁路在中长途大宗货运中的占比将显著提升,物流运输成本将显著降低。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驮背运输等运输模式将有效推广,枢纽衔接逐步顺畅。

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好“油、路、车、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

谢谢。

宗霞: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我们每一个公民密切相关,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日报记者:

我们知道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深入打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请介绍一下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汪巡先生作答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汪巡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 汪巡: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大家对这3项攻坚战工作的关注。下面,我将就相关工作情况作如下介绍。

第一方面是关于“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成立了厅扬尘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工作;2020年,制定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工作措施,分别对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在指导全省施工扬尘防治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求地方各级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2021年,针对建设、施工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突击式整改现象较为突出的存在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全省实际,制定和实施《云南省在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第二方面是关于“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今年以来,国家住建、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实施意见》等均相继明确了整治黑臭水体的目标任务,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会同生态环境、发改、水利等部门编制了《云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明确在“十四五”期间重点抓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巩固8个地级城市整治成果。督促指导8个地级城市政府巩固现已完成的33条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防止黑臭反弹,同步深入开展建成区内全河段排查,实现城市河流由“脏”到“净”、由“净”到“清”、由“清”到“美”的转变提升。二是延伸开展18个县级城市排查整治。要求城市政府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按时上报国家信息监管平台备案,同时,通过全面排查、编制方案、整治问题、垃圾治理、清淤疏浚、生态化改造、引流补水等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进行解决,实现到“十四五”末,基本消除18个县级城市的黑臭水体。

第三方面是关于“深入打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2021年,为对应国家规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及《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两个专项规划,明确了城镇生活“两污”到2025年底的治理目标和任务。其中,城镇污水治理方面: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省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同时,城镇垃圾治理方面: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新增及改造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能力超过1.3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超过3万吨/日,全省规模达4.2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占比达到65%以上,日产生活垃圾超过300吨的地区实现全焚烧;全省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力争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处理需求。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高质量推进全省城乡,尤其是九湖流域的污水和垃圾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生态环境厅正在研究编制《云南省九湖保护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及污水垃圾治理“一湖一策”方案。拟通过3年左右,基本补齐涉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设施“短板”,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可持续投入的设施建设运维模式,城乡污水和垃圾治理和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各位记者朋友,整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持续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事关城乡发展生态底色,事关人民群众民生问题和居住品质。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对照以上3项攻坚战所确定的措施任务,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确保云南省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胜利!

宗霞: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我们每一个公民密切相关,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

 

新华网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新华网记者:

请问农业农村厅的领导,农业农村部门在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王兴原先生作答复。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王兴原:

谢谢提问。近年来,云南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持统筹推进,突出目标责任抓治理。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九大高原湖泊和牛栏江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建立了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加投入,统筹整合推进防治。2021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近28亿元,开展化肥农药减量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测土配方施肥示范、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建立轮作制度试点,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3745万亩次、统防统治4664万亩次;在28个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完成粪肥还田面积240万亩,对71个县,1188家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装备改造提升;开展生物可降解膜试验示范推广,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约83%。

(二)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流域抓治理。一是着力推动“九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围绕“退、减、调、治、管”五项措施,切实抓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意见》及“九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总体规划,督促指导“九湖”流域农业农村部门印发“十四五”《种植业结构调整方案》《化肥农药减量方案》,统筹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在“九湖”流域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示范,压减蔬菜种植面积,推广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积极推广“洱海顺丰模式”,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超90%。实施滇池流域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示范项目,投资9000万元建设滇池沿岸近400亩花卉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投资1.8亿元发展一千五百多亩创意农业示范区,投资1.7亿元建设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累计退出蔬菜花卉种植1万多亩。二是着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整合中央及省级涉农资金3亿多元支持“九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广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扎实推广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技术基础措施。2021年,“九湖”流域化肥农药减幅均超3%,连续6年实现了“双减”任务目标。三是着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九湖”流域划定禁养区222片、面积3889平方公里,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219家。2021年,“九湖”流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四是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坚持建管并重,做好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运行维护,稳步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2021年,全省共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50多万座,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覆盖率超60%。有力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农村户厕、公厕摸排发现问题整改率分别达到了94%、93%,其中,“九湖”流域整改率分别达到100%、99.67%。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分别达99%和98%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约30%,收集处理率9.7%。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指导。一是强化重点区域,摸清现状优化方案。二是抓好源头减量,合理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三是强化分析评估,健全污染监测体系。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技术的服务指导切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回答完毕,谢谢。

宗霞:

谢谢王兴原先生。有了这些强有力的措施,我们将不断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中国新闻社记者:

加快推进重度污染水体治理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请问,云南省深入打好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会采取哪些主要措施?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先生作答复。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兰骏: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省地表水监测国控断面(点位)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持续上升、劣于Ⅴ类的比例持续下降,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100%达标、稳定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及以上,圆满完成了碧水保卫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虽然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的水体仍然较多,成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短板,成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深入打好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作为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标志性战役,就是要加快解决这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这个短板,推动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了《云南省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实施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及落脚点,紧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多元共治,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地方实施、多方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对2021年水质现状为劣Ⅴ类的国控、省控断面实行清单管理,对2022年起水质监测为劣Ⅴ类的国控、省控断面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劣Ⅴ类水体整治,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总体目标是:到2023年,劣Ⅴ类水体水质明显好转,部分水体实现脱劣;到2024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在脱劣的基础上,水质得到巩固提升,并建立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

对重度污染水体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全面开展成因研判。充分研判重度污染水体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污染成因,“一断面一方案”制定整治方案。二是持续推进源头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完善污水收集体系,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分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开展排污口排查,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排污口整治。三是加强水资源保障。科学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合理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强化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四是系统开展水生态治理。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留足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河(湖)生态系统修复,提升水体净化能力。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指导帮扶、技术培训,查找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目前,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已全面展开,省生态环境厅将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作为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场硬仗”来打,全面组织开展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印发了工作方案,与州(市)人民政府签订脱劣攻坚目标责任书,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工作专班,紧盯关键环节,强化水质监测、溯源分析、督察检查、技术帮扶,推动精准施策。已形成省、州(市)、县三级联动,条块结合,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攻坚行动初见成效。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相应对策在哪里、具体落实在哪里”,完善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机制,不断加大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力度,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谢谢。

宗霞:

谢谢兰骏先生。水是生命之源,我们会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水资源。下面,请继续提问。

 

云南网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网记者:

请问,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如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深入打好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工作有哪些考虑?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李安荣先生作答复。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李安荣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 李安荣: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感谢大家对绿色生态发展和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的关注。下面,由我回答这位朋友的提问。云南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制定出台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和支撑保障措施,尽快出台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碳达峰十大行动。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减量替代,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打造“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基地。

三是大力推动产业结构绿色升级,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准入关,坚决停批停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融合发展,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水行动,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格局,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开展重要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特别是在下一步赤水河(云南段)保护工作中,将严格落实流域产业准入和空间管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测,积极推进“两污”治理行动,扎实推进排污口治理,科学精准推进截污治水。同时,在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流域生态补偿及协同治理长效机制,为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五是加大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谢谢。

宗霞

谢谢李安荣先生。我们相信,各部门都将为绿色低碳这个目标付出努力和担当。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提最后一个问题。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新华社记者:

请问,水利厅在“湖泊革命”攻坚战及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保护治理修复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成效?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先生作回复。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国柱: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在座的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水利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从两个方面,就“湖泊革命”攻坚战及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保护治理修复所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成效作简要介绍。

第一个方面,“湖泊革命”攻坚战方面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1年5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一场‘湖泊革命’”的决策部署,并于9月出台了《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从治湖思想、治湖措施、治湖体制机制3个方面,提出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60条具体措施。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采取革命性措施强力推进,不断细化实化“湖泊革命”攻坚战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管控措施,以充分满足湖泊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的需要为原则,以惠民、利民、为民为目标,统筹湖泊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积极学习借鉴省外湖泊保护治理成功经验,结合九大高原湖泊实际,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差异化分区加强湖泊流域空间管控,为湖泊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留足生态空间。已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和成效主要有:

一是组建“湖泊革命”攻坚战指挥部。省级指挥部设在省河长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依托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指挥部内设置专项工作组,建立功能明确、运行有效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科学划定九大高原湖泊“两线”。省河长办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涉湖州(市)完成了九大高原湖泊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工作,九湖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165.8平方公里,是之前一级保护区(不含水面)面积的2.8倍,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达680.5平方公里。

三是严格流域空间管控。2022年4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从严制定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30条管控措施,有力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是完善河(湖)长制有关制度。2022年7月,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的意见》2个工作机制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各地各部门履职行为,构建了党委巡视巡察、人大常委会监督、河(湖)长制督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湖泊管理局监督、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的九大高原湖泊工作监督体系。

五是健全组织责任体系。优化现有组织架构、强化力量,增设3名省河长办副主任,分别由与河(湖)保护治理密切相关的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六是强化规划引领做好顶层设计。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十四五”规划总投资为630亿元,较“十三五”规划增长14%;组织涉湖州(市)编制了九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组建高原湖泊水生态研究院,打造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智库,指导九大高原湖泊分别组建科研中心。

七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快农田尾水减量及治理工作,牵头编制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田尾水减量及治理导则》;全面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管控,牵头起草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管理条例》;深入开展湖滨湿地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拦蓄带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印发了《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八是积极探索“党建+湖泊革命”。印发了《2022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党建+湖泊革命”示范点联建实施方案》,选取涉及九湖的5州(市)共计20个基层党支部开展联建工作。省河长办与省公安厅联合举办“6·5”世界环境日联合巡护主题活动,把“党建服务阵地”建在河湖保护第一线、最前沿。

第二个方面,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保护治理修复方面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先制定了珠江流域西江、曲江和长江流域漾弓江等13条跨州(市)重要江河水量分配、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全面完成了长江流域5611个取水项目取用水核查登记和3227个问题排查整改,整改完成率100%。落实了珠江流域南盘江、北盘江、黄泥河等跨省流域水量调度计划。建成了珠江流域麒麟区、陆良县等10个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

二是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2021年以来,共排查长江流域“四乱”(指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676件,已整改销号645件,销号率95.4%;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93.49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1.38万吨,拆除河道违法建筑2.43万平方米。2021年以来,珠江流域发现“四乱”问题145个,已整改销号90个,销号率62.1%;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24.22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30.0万吨,拆除河道违法建筑2.1万平方米。

三是全面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完成了长江流域584条(段)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省河长办联合省公安厅开展金沙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非法采砂点274个,清理非法砂石量16.8万立方米,办结违法案件6起,罚款12.38万元。珠江流域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出动4667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51195公里,行政处罚案件14起,罚款21.7万元。

四是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分别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93.92平方公里、686平方公里。根据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率从2015年的70.71%增加到2021的73.71%,增长3个百分点。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率从2015年的69.03%增加到2021的70.62%,增长1.59个百分点。

五是严格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对长江流域702座电站开展专项清理整改,已完成整改699座。赤水河流域(云南段)17座小水电站全部完成拆除、生态修复治理。珠江流域(云南段)206座电站中列为退出类的41座电站,已退出40座,剩余1座计划2022年底前退出。

六是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了长江流域3.08万公里河流和12个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完成了珠江流域2076条河流和30个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七是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长江流域查实行洪问题84个,已完成整改62个。珠江流域查实行洪问题68个,已完成整改65个。

八是加快绿美河湖建设。2020年共评选116个省级绿美河湖,其中长江流域38个,珠江流域31个。2021年共评选122个省级绿美河湖,其中长江流域17个,珠江流域28个。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发扬久久为功的精神,切实聚焦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持源头治理、流域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攻坚战和珠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攻坚战!

谢谢!

宗霞:

谢谢杨国柱先生,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特别感谢各位发布人专业的解答。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重而道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弱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记者朋友们充分利用好各自的平台,解读好《实施意见》,加大对云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提高全面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贡献力量。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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