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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问题咨询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01-05 10:18: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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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日,网友张*通过公众咨询留言:

1.建立生产主体名录的具体要求是?条件?面积?产量?具体由哪个单位负责建立?

2.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否仅需生产主体名录里的组织或个人开具?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具体由哪个单位负责?

4.12个品种监管的规模?

2022年1月5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回复:

张*女士您好,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建立生产主体名录的具体要求是?条件?面积?产量?具体由哪个单位负责建立?

答: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监管对象、突出监管重点,推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将属地一定规模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汇集形成主体名录实施分级监管。

建立生产主体名录的条件、面积及产量要求:种植业产品20亩以上、畜禽养殖场(生猪、羊存栏200头、肉牛存栏50头、肉鸡、蛋鸡、鸭5000羽、鹅500羽、兔500只)以上、渔业产品2吨以上的种植养殖户等农产品生产主体。

生产主体名录由各基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建立,主体名录按要求半年结合属地情况更新完善并逐级报送县(市、区)、州(市)、省农业农村部门。

2.承诺达标合格证仅需生产主体名录里的组织或个人开具?

答:2021年11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16号)明确:“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生产主体名录的组织或个人在农产品上市时需要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非主体名录内的生产主体也鼓励开具使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使用及真实性进行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具体由哪个单位负责?

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是压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目前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正在积极推广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鼓励引导属地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鼓励引导属地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租用第三方追溯平台和自主开发小程序开展追溯工作。

4.12个品种监管的规模?

答:12个品种监管的规模:目前重点对种植业产品20亩以上、畜禽养殖场(生猪、羊存栏200头、肉牛存栏50头、肉鸡、蛋鸡、鸭5000羽、鹅500羽、兔500只)以上、渔业产品2吨以上的种植养殖户等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监管;其他散户也同样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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