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建设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区的建议》(0497 号),已交我局协办,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作为乡村振兴部门,我们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创新建设“一平台三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快推进工作体系、政策措施、项目资金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坚持高位推动。继续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的"双组长、双办公室、双月调度"的"三双"组织领导体系,压实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责任,坚持定期调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确保政策、工作、责任的落地落实。
二、抓实政策衔接。我们按照“大稳定、小调整”配合行业部门出台了包含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衔接配套政策文件87个,保持了教育资助、医疗健康、低保兜底、产业就业等主要政策的总体稳定,有效防止了因政策急转急退造成政策性返贫。明确的楚雄州武定县为国家重点帮扶县,省级领导挂联并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15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后评估,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具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帮扶力量。我们继续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定点帮扶及社会帮扶制度。不断强化东西协作,与上海签署了“十四五”时期东西部协作的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产业、劳务、消费、金融、人才及教育医疗等方面协作力度,促成粤滇协作关系调整为合作关系,持续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
四、聚焦产业发展。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调整使用方式,突出支持重点,推动农业农村资源优势转变为乡村产业发展优势。资金支持重点着眼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聚发展,重点用于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因地制宜细化支持环节,创新使用方式,尽快把产业发展的短板补齐,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确保投入产业发展的中央衔接资金比例达到55%。
五、推进乡村建设。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我省一号文件,都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系统部署。我们将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重点支持改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
下一步,我们将保持和加强与各行业部门之间密切协作配合,在抓好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接续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城乡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兴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人才队伍,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强化乡村生态建设,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利用乡村资源禀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