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因公赴缅方面。经相关部门持续推动,促成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中方持因公护照人员可以经中缅边境瑞丽-木姐口岸通行,为开展对缅跨境农业合作创造了便利条件。同时,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下,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出入境证件办理流程,将因公赴缅申请材料简化、办理时限缩短,最大限度满足中方人员出入境需求,为中方人员出入境提供更多便利。
二、关于缅甸相关农产品准入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持续做好通关便利举措,鼓励缅方优质农产品输华。
三、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发展大局,统筹谋划,加强农业对外合作顶层设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的原则,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与缅甸等国家开展跨境农业合作。
四、关于金融机构支持政策。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走出去,自2015年6月1日起,企业在取得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外投资(ODI)外汇登记、购汇及资金汇出。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在跨境合作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同时相关银行为云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全方位、审批短、放款快”的融资服务。
五、关于对缅农业合作提供支持方面。近年来,省级相关部门认真践行周边命运共同体意识,从国家、省级、地方建立双边交流机制和平台,并积极争取国家对口部门支持,不断推动产能经贸、文化旅游、科技教育、跨境农业等领域深度合作,全面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六、关加快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项目方面。自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各方努力推动下,试点项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省级相关部门将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协助缅方落实好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试点项目措施。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3日
(拟稿人:董金芳 审核人:胡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