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第025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及消费扶贫、消费帮扶有关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将消费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始终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将全省农业产业帮扶与消费帮扶结合,重点围绕政策支撑保障、产业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技术培训指导、产销对接服务等重点措施,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助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一、产业帮扶促销促收工作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始终坚持把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做特“绿色食品牌”和产业帮扶紧密结合,全力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目前每个脱贫县均形成了2至3个特色鲜明、带动面广的帮扶主导产业,脱贫地区“县县有产业、村村有基地”的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巩固;持续培育提升了26个帮扶主导产业,培育各类帮扶新型经营主体2.95万个和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164.47万户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通过产业帮扶,2021年云南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27元,同比增长11.0%,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2.0个百分点,比全国、全省农村分别高0.5和0.4个百分点,其中经营净收入5748元、占比44.12%,比上年增加384元,增幅7.2%。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助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一)建立农产品保供稳价调度机制。建立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主要产业、重点批发市场和冷库运营周调度机制及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体系,2021年向省政府、农业农村部报送《云南省主要“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调度周报》20期,采集数据约30000条,形成价格分析210篇,掌握农产品生产、供应和企业经营情况,进一步强化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严防市场、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对产业帮扶效益的严重影响。
(二)加强“10大名品”展示展销。通过与云南机场集团合作,结合月份特点开展特色活动,2021年3月开展了“鲜花节”,4月份开展了“春茶节”,5月组织开展“名茶名花季”活动,让每一家获奖企业都走进机场,展示自己企业的名优产品。截至2021年底,昆明机场“10十大名品”展区销售总额为1577.6万元,月均销售143.4万元,日均销售4.8万元。其中,名茶销售总额428.7万元,占总销售额27.18%;名菜销售总额55.6万元,占3.52%;名药销售总额159.8万元,占10.13%,名果销售总额33.7万元,占2.14%;名花销售总额288.6万元,占18.29%;其他名企产品销售总额611.2万元;占38.74%。
(三)开展农交铁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行动。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结合云南省交通运输实际,共同开展农交铁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行动,征集全省有意向参与上柜销售的扶贫农产品生产商,建立了219家扶贫农产品生产商和388种意向上柜扶贫农产品目录,并将目录清单推送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推动生产商与运营商意向对接。截至2021年底,云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共有14个扶贫农产品销售点,销售农特产品共148种,共计销售116.49万元;铁路站点共有19个扶贫农产品销售点,销售农特产品共129种,共计销售52.6万元。
(四)拓展电商销售渠道。积极联系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建设直采基地174个,开展“抖in花样生活·云上花开季”等线上产销对接推介活动,鼓励企业开拓电商营销渠道,全力帮助脱贫地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昭通苹果、怒江草果、西盟中蜂、勐海茶叶、砚山蔬菜、鲁甸花椒等一批帮扶产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快速提升。
(五)推进品牌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完成了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和云南省“10大名品”评选认定工作,评选出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名单26个、企业和产品品牌517个,认定2021年“10大名品”50个。二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标准品牌建设。截至2021年底,新认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841个,其中,绿色食品新认证组织数136家,产品数517个。有机产品新认证组织数188家,产品数32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新认证组织数1家,产品数1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牵头部门,切实履行好农业产业帮扶职责,为制定出台云南省《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和建立消费帮扶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行业建议。同时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3项工作。
(一)强化产业提档升级。督促指导脱贫县优化完善细化“十四五”特色产业规划,突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实施好年度产业项目,加大主体和农民培训力度,加大定点帮扶、电商帮扶、消费帮扶力度,持续开展绿色食品名品名企评选,开展“四季云品·产地云南”系列宣传推介,全产业链开发推动各地做强产业基地、发展精深加工,打造特色品牌,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二)完善利益联结。做强经营主体。推进主体倍增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质量提升整县试点。规范利益联结。开展健全完善产业帮扶“双绑”利益联结机制业务培训和信息服务,推进“双绑”合同约定、利益兑现等规范管理,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各地规范提升“双绑”利益联结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消费帮扶服务管理。强化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紧盯经贸局势、农业内外部风险因素、国内农产品市场动态,密切跟踪重点农产品价格运行和供需形势变化,建立“后疫情时代”价格调度机制,加强重点批发市场、重点地区冷库、重点企业产业调度,保障产销渠道通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城,0871-63116791)
(拟稿人:陈城 审核人: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