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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2022-06-07 11:01: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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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孟杰委员:

您提出的《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推动我省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的提案》(第0701号)已交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山区建设资金不足”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标准原则上以省为单位平均计算,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少于1500元。目前,在中央投入的基础上,省级预算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土地增减挂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按1500元足额配套建设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各级财政投入、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等多元化投入方式,各州(市)、各县(市、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在中央和省级配套亩均建设资金1500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田、土、水、路、电综合配套建设水平,确实提升粮食产能、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关于“一些项目设计方案不达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集水、土、气、生态条件于一体,统筹协调的系统工程,是通过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8个方面的综合配套建设,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机作业条件,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部分已实施项目受相关因素影响,建设措施单一,未能完全符合综合配套目标要求的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将于2023年开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提升改造。

三、关于“建设项目没有与耕地集中流转工作相配套”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一项公益性的、基础性的惠民工程,既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也有助于提高农业、农民的生产效率,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另一方面也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

四、关于“把陡坡耕地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

目前,《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正在编制中,规划全面落实全省建设任务目标,明确各州(市)建设任务、建设分区、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并以国土三调耕地图斑为底图,全面分析25°以下,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大于等于1000亩的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区域潜力,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并印发高标准农田内部工作指南《项目库建设》等文件,指导各地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选址、规划设计工作,确保建设成效。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在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按照《高标农田建设通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确保建设质量,为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作出贡献。

感谢您对云南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松 0871-65737896)

(拟稿人:王松 审核人:潘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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