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9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2022-06-07 11:07:27 【字体:
【字体:

官会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0292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科学规划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航标,目前《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编制完成,将于近日印发。规划将全面落实全省建设任务目标,明确各州(市)建设任务、建设分区、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并通过建设潜力分析,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到具体图斑,各州(市)、县(市、区)将根据省级规划编制完成州(市)、县(市、区)规划,其中,州(市)规划细化落实全国和省级规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明确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县(市、区)规划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科学指导省、州(市)、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推进。

二、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领发〔2020〕7号)的要求,严格保护高标准农田,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农业农村部门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图斑移交到自然资源部门,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三、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土壤肥力培肥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集水、土、气、生态条件于一体,统筹协调的系统工程,通过田(田块整治)、土(土壤改良)、水(灌溉与排水)、路(田间道路)、林(农田防护和生态环保)、电(农田输配电)、技(科技服务)、管(管理利用)等8个方面的综合配套建设,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高农田生产效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0〕3号)明确规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投资不得低于总投资的10%,覆盖率不低于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的90%。《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建〔2020〕4号)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全省耕地质量检测网络,不断完善耕地质量调查检测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四、关于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等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各级财政投入、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等多元化投入方式,各地在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的基础上,还需落实地方投入责任,并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和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土、水、路、电综合配套建设水平,确实提升粮食产能、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领发〔2020〕7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省级财政应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2019年以来,根据高标准农田多元化投入的要求,在中央投入的基础上,省级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土地增减挂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4个渠道资金,按1500元/亩足额配套建设资金,基本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使用新机制。综上,我省高标准农田投入水平已达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向国家相关部委汇报,并争取省级财政加大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二是指导州、市、县级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将各地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纳入到下一年度资金及任务倾斜支持激励评价条件之一。通过上述措施,切实提高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资补助标准。

感谢您对云南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松 0871-65737896)

(拟稿人:王松 审核人:潘文斌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