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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06-09 18:0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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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平台”建设的建议》(第57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开发建设系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相关要求,省委、省政府创造性安排部署建立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众无障碍线上申请帮扶,倒逼"两不愁三保障"相关部门扛实责任、优化服务,与线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结合,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2021年以来,省委召开20余次专题会议对“政府救助平台”的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省乡村振兴局牵头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专班,先期在昆明市禄劝县、曲靖市会泽县、怒江州泸水市开展需求调研,与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等7个主责部门共同研究初步确定平台服务事项、平台设计和模块开发,之后在昆明市禄劝县和大理州祥云县进行了平台试点。经过调研、开发、试点,涉及7个部门的15个救助服务事项于2021年7月1日开始陆续上线,至10月18日,15个救助服务事项全部上线运行。10月29日,省乡村振兴局会同7个省级主责部门召开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新闻发布会,在全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并制定《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对平台使用管理的职责分工、事项办理、运维管理、安全保障、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确保政府救助平台高效、稳定运行。截至2022年5月20日,政府救助平台总访问量为824.8万次,共收到群众申请25.7万件,已办结24.5万件,办结率为95.3%。

二、持续优化完善系统

聚焦"高效、简便、精准"的原则,为切实方便群众,减轻基层负担,让群众和工作人员都"会用"、"爱用",省乡村振兴局根据国家政策、平台运行实践、群众和工作人员反馈的问题及建议,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加强数据分析运用。

(一)强化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政府救助平台”数据共享中心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为基础,通过82个应用接口打通了与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林草、医保、法院、残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等部门的19个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929个数据字段的信息共享。通过数据汇聚,尽可能减少群众填写负担,提高服务效率,减轻政府端工作人员负担,有力推进“精准救助"。群众申请数据、政府办理过程数据、办理结果数据在数据共享中心存档,每个经办环节完毕后都通过微信向申请人推送消息,让申请人实时了解办理进度,保证救助“透明、全程可追溯”。

(二)优化完善系统功能。系统上线后,根据各部门自身业务和工作实际,"政府救助平台"为各部门提供了服务事项专题分析功能,新增了工单超时预警提醒、工单重复提交限制、办理环节提交确认、全量工单查询、群众端工单撤回等功能,优化了账号分级分权管理,提供了监测对象统计查询,实现多个指标的自定义组合查询和导出,充分满足基层工作人员信息查询和分析需求。

三、着力抓实培训强化宣传

(一)全方位培训。省乡村振兴局及各部门通过召开视频会议、派出技术人员到基层培训等方式,开展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的全方位系统培训,累计培训10余万人次。让政府端相关工作人员习惯由原来线下工作转为线上工作模式的变化,成为使用平台的行家里手,及时响应群众的诉求,服务群众更加直接、管理运行更加高效、作用发挥更加完善。

(二)多形式推广。省乡村振兴局会同7个主责部门召开了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新闻发布会,制作相关宣传视频、海报、长图、广播稿等,全面推广平台;各部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户外宣传栏、村镇社区活动、入户宣传等方式,县、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面对面讲、手把手教,让群众全方位了解平台,学会使用平台,习惯使用平台提出救助申请。

四、下步工作打算

省乡村振兴局将协同各主责部门继续加强工作力度,做好指导、强化监督,抓实平台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责任,细化管理办法,完善平台功能。持续培养群众使用"政府救助平台"的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使用率,确保平台既"能用"、也"会用"更"好用",切实把平台建设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民生工程。

(一)强化运行管理。落实《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各部门成立"政府救助平台"指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根据工作实际和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救助服务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细化制定本层级或部门管理办法,做好人员保障、资金保障等工作,确保平台高效运行。

(二)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一是根据群众反馈不断完善平台群众端功能,确保服务群众更加直接、更加便捷、更加精准,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根据国家政策和平台运行实践,及时完善平台救助服务事项和政府端功能,确保各项救助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更加规范,效能进一步提升。三是不断加强数据分析运用,充分整合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以及相关主责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加强数据分析运用,为全省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调度、督促检查、资源配置和工作改进提供决策支持。

(三)全面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积极引导有困难的群众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APP"、"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的同时,把"政府救助平台"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补充,让困难群众能迅速便捷反映问题,及时得到政府帮扶,实现“找政府”渠道通畅。通过“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协同,形成线下网格化和线上网络化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工作格局,扎实做好线上与线下同步服务,搭建好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感谢你们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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