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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06-15 17:18: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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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江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楚雄州双柏县等6个脱贫县列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建议》(第03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把握云南省情贫情,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标准,紧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等硬骨头、硬任务,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忠诚担当、奋勇向前,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体脱贫,困扰云南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

原贫困县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多,自我发展能力比较弱,仍然是全国全省区域发展中的突出短板。云南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综合考虑88个脱贫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发生率等指标,统筹考虑脱贫摘帽时序、返贫风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因素,提出我省27个国家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议名单。2021年8月,报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确定东川区等27个县(市、区)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确定禄劝县等30个县(市、区)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中楚雄州双柏、南华、姚安、大姚、永仁、牟定6个县综合考虑未纳入。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在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把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时兼顾乡村重点帮扶县和非乡村重点帮扶县,除政策因素外,各县均按照统一的分配因素和权重参与测算分配,使分配结果与各县巩固成果任务相匹配。楚雄州双柏等6个县2021年至2022年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851万元,其中双柏县14941万元、南华县11686 万元、姚安县9772万元、大姚县14660万元、永仁县15534万元、牟定县10258万元。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大对楚雄州双柏县等6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感谢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继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献计献策。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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