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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09-21 16:56: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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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7件,其中主办46件,分办2件,协办29件;办理省政协提案131件,其中主办77件(含2件重点提案),分办12件,会办42件。截至目前,除1件重点提案临近办结外,其余均已办结,人大代表、提案者满意率均为100%。2022年4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在2022年全省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2022年7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报》(第3期)将省农业农村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规定》印发各承办单位学习借鉴。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的关心指导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从履行政治责任的高度和推进中心工作的角度出发,以提升“三个质量”为主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流程、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和社会各界关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从高数量向高质量、高效率迈进。

(一)突出“四个抓”,提升办理质量

一是抓部署强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和省政府要求,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将建议、提案办理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融入全厅工作全局统筹安排,重点就提高思想认识、把握重点环节、明确办理时效、提高办理质量、强化跟踪督办等事项作出详细安排,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落到实处。

二是抓领导明责任。实行厅领导领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负主责、厅办公室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五定要求”,并于2022年4月7日召开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强调要集中力量认真办好办实每一件建议、提案。

三是抓制度优流程。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8〕39号),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印发实施《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规定》,完善办理机制,健全“四统一”制度(统一办理程序,统一办文格式,统一公开渠道,统一报送方式),加强内外协同、上下联动,合力办出实效。

四是抓环节严关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四级把关”制(答复文稿起草部门负责人、厅办公室文秘、厅办公室主任、分管厅领导),严格审核签发,实现“四不过关”(可以解决,但没有解决问题的不能过关;不做调查研究,敷衍了事的不能过关;脱离实际,开“空头支票”的不能过关;答复意见不满意的不能过关),切实提高复文质量。

(二)做好“三个商”,提升协商质量

一是做好“主动会商”,提高落实率。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和“四个面商要求”(重点建议、重点提案一律面商,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有明确要求的必须面商,当面沟通有利于充分协商的应予面商,有条件开展面商的力争面商),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意愿,倡导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视频面商、网络协商,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沟通协商。办理杨泽亮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宾川县列为全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建议》(第0552号)时,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22〕6号)要求,多次与杨泽亮代表和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农业农村部门沟通,积极组织推荐宾川县作为基础性指标申报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经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宾川县成功入围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拟创建名单。

二是做好“重点面商”,增强实效性。严格落实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厅主要领导直接领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定办理方案,联合实地调研,面商座谈交流,既让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全面深入了解最新情况和重点工作,又增进了理解,凝聚了共识,办出了实效。办理李银峰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住房的提案》(第0201号)时,省农业农村厅系统梳理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促成由省政协喻顶成副主席带队,提案者、省政协提案委和农业农村委、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参加的调研组,实地调研大理市西门村、双鸳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工作情况,并与大理州、市两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座谈,有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将盘活脱贫人口资产作为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形成《云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发布到提案建议栏目,时间:2022年9月20日稿)》,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印发。

三是做好“办后协商”,提升满意度。在做好当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往年B类建议、提案的续办续复工作作为增强办理实效的一项关键措施来抓,紧盯承诺事项和尚未解决问题,集中开展“了断式”续办续复,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切实推进落实,用实效取信于民。办理程在全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农产品的产与销模拟信息系统纳入智慧农业发展的提案》(第0245号)时,省农业农村厅在门户网站设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价格行情专栏基础上,大力推进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建成了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绿色食品牌”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平台),智慧赋能管理决策、产销对接等方面的作用已初步显现。

(三)办好“三件事”,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用好公开平台,接受办理监督。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答复意见经反馈满意后,及时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主动公开,登录“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数字政协平台”积极稳妥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展示工作成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提案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率达99%。

二是强化清单管理,做好跟踪问效。接收即建档,形成工作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实行动态销号管理,每年汇编成册报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协提案委和省政府办公厅,提升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是加强横向协调,形成办理合力。加强与协办(会办)单位的沟通衔接,共同协商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和疑点,不论是牵头主办,还是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都主动与相关部门深入交流、协调推进,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总体来说,省农业农村厅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的关心、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回应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了云南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但与做好新时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严格执行《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虚心接受各方监督,把人大代表、提案者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进全省“三农”发展的强大动力。(拟稿人:宗晓波 审核人:魏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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