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生猪屠宰是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食品安全,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提出,要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屠宰行业结构,大力推进屠宰企业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二、主要内容
《规划》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省实际,明确全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目标、屠宰厂(场)设置、政策措施。
(一)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两个时段目标要求。一是到2025年,全省生猪屠宰行业布局不断优化,屠宰生产、行业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稳定在170个左右。二是到2030年,全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格局。全省年屠宰能力超过3000万头,自营屠宰规模提高到40%以上,标准化屠宰占比超过80%。
(二)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提出,调整优化屠宰行业空间布局,建设滇中、滇东北、滇东南提质升级区和滇西北、滇西南稳产发展区。调整优化屠宰企业结构布局,支持发展年屠宰能力100万头以上的现代化屠宰厂(场),合理布局、升级改造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
(三)政策措施。《规划》要求,一是大力开展标准化创建。要求大力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等。二是清理整顿小散乱差屠宰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对猪肉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检查监管和市场准入等。三是健全冷链物流体系。推行猪肉产品冷链运输,逐步提高冷鲜肉消费比重等。四是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市场肉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等。五是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程序。
(四)保障措施。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州市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养殖用地、用水、用电、信贷等政策扶持。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引导科学消费。
三、《规划》的特点
(一)坚持屠宰与养殖匹配,优化屠宰行业布局。《规划》明确,以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昭通、楚雄、红河、文山、大理等州(市)为重点,建设提质升级区。以丽江、普洱、临沧、西双版纳、德宏、怒江、迪庆等州(市)为重点,升级改造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设稳产发展区。
(二)突出标准化示范创建,提高屠宰行业市场竞争力。《规划》要求,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配齐生猪屠宰企业官方兽医,严厉打击屠宰行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故。鼓励跨区域有序市场竞争,压缩过剩屠宰产能,提升行业竞争力。
相关文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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