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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列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清单
实现美丽乡村再升级 乡村治理更有效
来源:昆明日报       2022-06-08 13:39:2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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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继续聚焦“三农”,在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做大做强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实现美丽乡村再升级、乡村治理更有效。

农业稳产增产

确保今年粮食产量超104万吨

《意见》明确,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确保今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在350.9万亩、产量在104万吨以上;开展杂交稻旱种0.7万亩;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实施5.5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大力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探索发展“油菜+”模式,确保油菜种植面积达6.5万亩。

在“菜篮子”保障方面,今年全市确保蔬菜播种面积在170万亩、产量在360万吨以上;确保全市生猪出栏量达21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4万头;确保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58万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确保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3万吨;加强“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

落实“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昆明除严守耕地红线外,还将探索推行“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两非化”,鼓励利用“四荒”资源,持续推进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等措施,确保“藏粮于地”。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今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1.8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3.46万亩,并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编制实施昆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落实制定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开展国家现代种业(昆明)产业园创建等工作,践行“藏粮于技”。

昆明要做大做强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制定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焦精深加工“6+2”重点产业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每个县区建设3个以上农业重点项目;推动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等农业园区提档升级;抓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落实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政策,扶大扶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龙头企业,全市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620户以上;加快推动“云菌”国际交易市场和“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建设;支持晋宁区国际花卉综合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呈贡区(花卉)、宜良县(蔬菜)2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

在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昆明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最美乡愁旅游地”和5条以上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路线。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确认一批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农民稳步增收

脱贫人口收入平均增速超18%

昆明将通过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等措施,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农民增收,通过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等措施。对全市165.8万农村常住人口进行全覆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确保“三类”监测对象应纳尽纳。

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做好省内转移就业工作,继续开展主城区精准帮扶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现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5.69万人以上。争取4家中央单位和11家省级单位加大帮扶力度,落实125家市级单位定点帮扶责任。完成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000户,撬动金融资本12亿元,确保受益农户达2.8万户以上。

《意见》明确,将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包括制定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全力以赴增加农民特别是脱贫群众收入,确保2022年至2024年全市脱贫人口收入平均增速超18%;到2024年末,全市脱贫人口平均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合机制,通过就业带动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优化农民就业环境,盘活用好农村资源资产等,增加财产性收入。

在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方面,昆明将持续推进5个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创建。以昆曲、昆玉、昆石、武倘寻等高速公路沿线县区为重点,推动建设4条集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农业观光体验和加工于一体的产业聚集带。

值得关注的是,昆明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让农民稳步增收更有“底子”。通过扩大乡村振兴投入、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农村重点改革任务等措施,锚固农民增收基础,深入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等。

农村平稳安定

城乡居民就医“两险”覆盖率超96%

《意见》明确,将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让城乡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强、生活更美好。将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包括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选定3个至5个乡镇开展乡村规划师试点工作,全市90%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改厕技术模式,全市改建农村卫生户厕2万座、卫生公厕200座以上;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行政村(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在40%以上,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覆盖率;完成49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确保每个行政村(涉农社区)有1名以上保洁员。

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全市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以上,重点实施以村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

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全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覆盖率达96%以上。

继续对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3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给予财政、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倾斜,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发展监测评价机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13项政策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推进农村婚俗改革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昆明还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2年每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20个,全市法治村(社区)覆盖率达83%,通过一系列工作切实维护全市农村社会平安稳定。(记者:廖兴阳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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