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探索总结出的强村工程“十法”模式,有力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眼下,泸西县金马镇爵册村的种植基地里,一棵棵上海青长势喜人,村民正忙着采收、装箱,准备发往省外。
近年来,爵册村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引进龙头企业、引导群众流转土地,建成一个个现代农业种植基地。通过土地租金、企业务工、订单种植等方式,平均每年收入达5500余万元。其中,村集体利用企业投资,将项目区土地、水电设施、协调服务等折价入股,每年收入可达30余万元。爵册村“村企联建”的发展模式,正是全州强村工程“十法”模式中的一种。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红河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制定《红河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十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的六条措施》和“10条负面清单”,探索推广资源开发、二三产融合、飞地经济、实体带动、抱团取暖、股份合作、服务创收、村企联建、物业管理、资本引进强村“十法”。截至去年,全州共实施集体经济项目309个,补助资金1.645亿元,县级整合项目资金2982.43万元,产生收益1383.98万元。
“在村委会公布栏上,金额、用途、明细等都有公示,每个季度还会进行‘清产核资’,大伙儿看得明明白白。”在元阳县五帮村二季度村集体资金“清产核资”现场,围观群众讨论热烈。
资金得到有效监管,村级集体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对此,红河州研究制定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六条措施”,划定项目资金建设内容底线红线,阻断资金截留、挪用、浪费等风险隐患,规范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全面清理和规范管理村(社区)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千方百计确保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锁定7%至10%的保底收益。
同时,制定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鼓励多劳多得,把有本领、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选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负责人。集中评选出9名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全省“百名好支书”和17名“红河州好支书”,激励广大村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在全州11999个村民小组中,2020年实现经营性收入的达2894个,2021年达3467个,同比增加19.8%。2021年,弥勒市虹溪镇98个村民小组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左右,率先实现了集体经济向村民小组全覆盖。(记者:刘宇丹 通讯员:洪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