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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3000000362022041801
文  号
云农办〔2022〕1号
公开日期
2022-04-18
生成日期
2022-04-18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04-18 15:45: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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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大力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大力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大力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坚决扛牢粮食生产政治责任。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粮食和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地块,压紧压实党委政府责任。抓好粮食增产措施落实见效,扎实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推广杂交稻“上山”旱种50万亩以上,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0万亩以上,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287万亩以上、产量1930万吨以上,大豆和油料播种面积达610万亩以上。(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分区分类包片开展精准技术指导,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综合效益。加强农资供需调度,保障农业生产需要。(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农业防灾减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细化实化防灾减灾夺丰收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科学防范低温冻害、干旱、洪涝、风雹等灾害。切实抓好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加密草地贪夜蛾防线,严格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用足用好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行“一体化监测、一盘棋调度、一张图指挥”。大力推进统防统治、联防联控,提高农业重大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在重点区域建设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30个,推行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确保全省不发生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重大动物疫情。抓好农业生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推进现代设施蔬菜种植,加强“南菜北运”“西菜东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稳定生猪产能,落实长效性支持政策,推行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做好能繁母猪存栏量、规模养殖场数量监测调度,2022年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30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不低于6000个,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加快扩大牛羊肉和奶业生产,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开展菌草种植示范,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渔业。继续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市场与信息化处、绿色食品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配合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协助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油糖菜和饲草料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种粮。对于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因地制宜限期分类整改退出,逐步恢复粮食生产或置换补充。(农田建设管理处、发展规划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强化监测帮扶机制。制定出台产业帮扶风险防范机制指导意见。开展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加强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推动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家庭通过发展产业获得持续稳定收入,推动实现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机制全覆盖。(产业帮扶办、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制定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利益调解机制,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协调落实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和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脱贫群众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增速持续高于城镇,城乡收入比进一步缩小。通过3年左右努力,力争全省脱贫人口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发展规划处、产业帮扶办、政策与改革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坚持产业优先发展政策导向,统筹脱贫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产业项目不低于50%,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加快特色种养业发展,培育优势产业,指导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产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和流通设施,参加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与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精准对接。(产业帮扶办、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与改革处、绿色食品处、畜牧兽医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项目1500个和“四位一体”项目68个。开展全省村组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摸底调查,选树云南省集体经济百强村,推动全省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探索建立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机制,规范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确保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0%以上。(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负责)

(十)完善村企利益联结。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企结对共建。引导脱贫户利用自有的土地、生产设备等资产入股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稳定的分红收益。深化定点帮扶、消费扶贫,积极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创收。(乡村产业发展处、产业帮扶办、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与改革处、厅直机关党委、市场与信息化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十一)推进产业集聚。按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思路,制定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聚焦茶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专业村镇发展,持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高集约度、高科技农业。促进烟草、蔗糖、天然橡胶提质增效。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新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重点支持建设省级产业基地200个。(绿色食品处、畜牧兽医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发展规划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融合发展。统筹用好财政资金支持特色农业发展,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引导龙头企业和要素集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手工、农村电商等县域富民产业,打造乡村田园综合体,培育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多样性功能和增值增效空间。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好运营好中老铁路开发好建设好中老铁路沿线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跨境农业。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遴选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乡村产业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把更多增值收益留在县域。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一批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持续开展绿色食品名品名企评选表彰和“四季云品·产地云南”系列宣传推介,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云品出滇”。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与改革处、绿色食品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稳定农业投资。紧盯农业投资同比增长30%的目标,及时分解下达州市农业投资增长考核任务,建立厅领导挂联推进农业投资机制,实行月调度、月分析、月推进,督促指导州市做实项目储备、统计入库等工作。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投资农业,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计划财务处负责)

(十五)强化主体培育。聚焦全产业链,突出引领带动,抓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加快引进培育一批销售收入百亿元级、十亿元级、亿元级的农业龙头企业,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0户,力争每个产业、每个链条环节都有1至2个超大龙头企业。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推动农民合作社办公司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加强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力度。(乡村产业发展处、政策与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提升设施装备和科技支撑水平

(十六)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多渠道增加投入,提高建设质量。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新建高标准农田48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万亩。完善“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受益者参与”的管护机制和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管理,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分区域有计划实施改造,消除耕地质量关键障碍因素,提升耕地基础地力。(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

(十七)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出台《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建设8个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持续推进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普查,确保入库(圃)保存种质资源1.76万份。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库)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基因库认定。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强化制种基地建设和种业市场监管。(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科技教育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现代装备支撑。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为重点,突出花卉、蔬菜、小浆果等价值较高品种,建设高端温室大棚和育苗工厂化设施,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做好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绿色食品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开展“十四五”及到2035年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农业机械化发展研究,确定目标任务、主推装备和技术路线。开展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和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大力发展适应丘陵山区作业、特色作物生产、特色养殖的中小型农机。集成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先进适用装备,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质量提升。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重点支持水稻机械化移栽、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收获等机具以及大型复合智能农机和成套设施装备等。到2022年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2%以上。(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

(二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充分发挥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作用,聚焦农业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科技需求,大力推进品种创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实用技术等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积极打造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联合体,支持涉农科研院所、高校与涉农企业联合建立农业科技研究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教育处负责)

五、不断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二十一)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集成推广高效施肥、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水产养殖环境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项目。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县6个,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环境资源处、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产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落实茶叶绿色发展“十条措施”,推进全省茶园绿色化,扩大有机茶园规模。支持蔬菜、水果等产业绿色有机化发展,持续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增长。新认证登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0个以上。围绕特色产业、优势品种,划定范围、设定标准、制定方案、扎实落实,培育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处、绿色食品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广“顺丰洱海模式”。持续抓好中央生态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全国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评价。(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环境资源处、发展规划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建立健全退捕渔民生产生活状况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退捕渔民生产生活正常有序。要强化水生生物养护,在重点水域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常态化禁捕执法监管。(渔业渔政管理处负责)

(二十五)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集成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深耕深松、轮作试点等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措施。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退化耕地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示范,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和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启动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抓好5个典型县普查试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农田建设管理处、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环境资源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统筹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六)开展乡村建设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省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示范乡镇16个、精品示范村200个和美丽村庄1500个。协助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分类推进传统村落、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严格规范村庄撤并,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环境资源处、发展规划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编制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和村庄清洁等重点任务。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改厕技术模式,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协调有关部门,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45万座以上,在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湖”和赤水河流域改造建设自然村卫生公厕3771座。(环境资源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改进和完善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文明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总结推广安宁市、西畴县、沧源县3个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经验,加快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治理等好做法。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行业整治,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法规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制定出台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与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要素保障、社会动员、监督考核等机制,迎接中央对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适当激励。总结评估《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效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省委农办秘书处、省委农办督促协调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加大农业投入支持力度。落实好中央和省政府各类惠农政策,推动实施“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指导各地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乡村振兴规模。推动设立绿色有机发展专项资金,扩大绿色有机奖补范围。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逐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农业保险比重,完善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机制。(发展规划处、省委农办督促协调处、省委农办政策研究处、农质监处、计划财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强化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养一批乡村工匠。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培训,面向种养大户、退捕渔民和专业农机手开展重点培训,面向大豆、油料作物生产开展专项培训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2万人。组织参加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和农民技能大赛,挖掘培育一批农村实用人才。(人事处、科技教育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加快修订《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积极配合开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紧扣农时节令开展普法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厅直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三十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抓好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注重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改革等重大任务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抓紧抓实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扛牢巡视、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交办件”,摆到突出位置,实行整改清单管理、定期调度和销号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管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整改质效。(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驰而不息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实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实践的重要标准。落实厅领导“四联”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学习大培训和春季农业生产蹲点服务指导。鲜明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切实为基层减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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