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CTF20230603
项目名称:2023年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
预算金额(万元):320
最高限价(万元):32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一共划分为7个标段,内容为杂交玉米种子、苦荞种子、豌豆种子。
1标段杂交玉米种子300,000公斤,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
2标段杂交玉米种子300,000公斤,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
3标段杂交玉米种子300,000公斤,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
4标段杂交玉米种子300,000公斤,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
5标段杂交玉米种子300,000公斤,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
6标段苦荞种子50,000公斤,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7标段豌豆种子50,000公斤,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六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储备种子储备期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储备期间救灾备荒种子的调用按规定程序报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6标段、7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7取得有效的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8在种子生产经营中,有良好的信誉,近3年无违法生产经营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26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4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3.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标段:5000;2标段:5000;3标段:5000;4标段:5000;5标段:5000;6标段:1000;7标段:1000
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
6.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地址:昆明市茭菱路24号
联系方式:0871-65332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0871-63335681-7115、0871-63335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惠玲、高嘉敏、马苁玉、张学松、闫梅、曹魁
电话:0871-63335681-7115、0871-63335856
招标公告附件:
2023年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标段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根据《云南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云南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采购标的包含但不限于杂交玉米、杂粮杂豆等种子。救灾备荒种子主要用于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用种需要和市场余缺调剂,为有效开展抗灾减灾和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规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5.《云南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
6.《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GB/4404.1-2008)。
7.豌豆种子质量标准执行《粮食作物种子第2部分:豆类》(GB/4404.2-2010)。
8.苦荞种子质量标准执行《粮食作物种子第3部分:荞麦》(GB/4404.3-2010)。
9.《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995)。
10.《农作物种子贮藏》(GB/T7415-2008)。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品种类型:玉米杂交品种应通过审定或引种备案;储备种子应当具有抗逆性强、生育期短,适应性广,播期跨度大等适合灾后改种补种。
2.质量安全、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品种真实,种子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检测标准: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E/T3543—1995)执行。承储企业负责种子生产、加工、入库、储藏、出库等环节的质量检测。
(2)质量标准:a.玉米杂交种子纯度不低于96.0%,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13.0%。b.豌豆种子纯度不低于98.0%,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12.0%。c.苦荞种子纯度不低于96.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13.5%。
(3)仓储条件:承储企业应当具备储备种子仓库,且每1000公斤种子不低于1平方米的储存面积。原则上储备库应当专库专用,并按标准设置检测温度、湿度等指标的配套仪器设备。
(4)堆垛要求:堆垛符合《农作物种子贮藏》(GB/T7415-2008)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2-1995)的技术规范,按贮藏标准和扦样规程要求,分批次、规范化堆垛;垛位堆码做到“一垫五不靠”(种子距离地面高度,最低≥200mm,距库顶≥500mm,种子离墙壁≥500mm;垛位之间应当留有通道,通道宽度≥1000mm)。按合同要求设置内容齐全的垛位标识牌。
(5)制度规范:承储企业须建立完善储备仓库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预案,储备库标识制作悬挂规范醒目;堆垛规范;垛位标识明显、标识内容完整规范;冷藏设备齐全,运行正常;设置温、湿度计;库内温、湿度达标;除湿、防火,防鼠、防虫、防霉烂等设施齐备;《仓库管理制度》应当悬挂在仓库醒目位置。设置"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经费"明细账或辅助备查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理列支;账实相符;记载规范;核算准确;会计信息真实。
(6)其他: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规章、《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相关规定。
3.相关要求
(1)调拨价格:储备种子按"保本"原则供种。不得超过该品种当年承储企业一级批发价,具体价格在投标文件中确认。
(2)采购标准:储备种子每公斤每年补助2.00元。
(3)品种真实性:中标企业要对储备品种真实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若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现中标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同时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要求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并依法追究违法、违约等责任。
(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数量为160万公斤,设7个标段。其中杂交玉米种子5个标段,各30万公斤;苦荞和豌豆种子各1个标段,各5万公斤。同一中标单位储备的作物种类不得超过2个,同一中标单位的储备总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公斤;同一标段原则上不超过3个品种。
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项目交付时间自2023年10月底前入库,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项目。项目实施期间救灾备荒种子的调用按《云南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管理规定》相关程序报批。
承储企业提供符合储备条件的种子储备库。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开展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满足规定的服务要求。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的储备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留检查记录。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监督和检查结果对成交人的服务进行总体验收,出具验收说明(报告)。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15个工作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与审核、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效益。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储备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15年。
(拟稿人:张国平 审核人:张秀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