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就采购一批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产品(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一批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产品(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人: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二)采购内容:购买1批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产品(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相关要求如下:
1.技术要求
(1)产品可靠性: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需由《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常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评价结果的通报》(农办质〔2022〕14号)中6项以上通过的厂家生产;
(2)结果实时判读:能够满足一次提取检测和结果判读,供应商所提供的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可实现检测结果实时判读;
(3)产品符合性:采购人有权要求第一中标人提供招标需求中任意产品进行验收实验,若达不到采购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对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任意产品进行验收实验,若达不到采购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4)产品稳定性:在采购人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假阴性率>5%,假阳性率>10%,则取消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不符合要求,则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2.产品需求
检测品种:豇豆;参数:蔬菜禁用农药参数(克百威、氟虫腈、毒死蜱)、常规农药参数(倍硫磷、灭蝇胺、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啶虫脒、氯氟氰菊酯)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
3.现场验证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下列所投检测试剂样品(并配置1至2名投标人的检测员),在评审完毕后,招标人将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所投的下列样品进行现场验证(未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的检测试剂样品:克百威等9种产品;
(2)现场验证方式
投标人提供产品需求表中的对应样品,每种需提供三个不同批次,每批次20份次。招标人在检测试剂样品中对上述9种产品进行现场验证,时间为评审结束后立即至招标人指定处进行现场验证。由中标候选人的检测人员或由技术机构指定人员进行操作,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标准(相关标准指的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环保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下同)的,则进行结果公示;若因第一中标候选人产品不符合招标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标准的,则顺延到第二中标候选人产品,若因第二中标候选人产品不符合招标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标准的,顺延到第三中标候选人产品,若因第三中标候选人产品不符合招标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标准的,则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因中标候选人未携带或未备齐上述现场验证的检测试剂样品等原因的导致自身无法进行现场验证的,则中标无效,视为拒绝签订合同;
(4)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根据招标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标准一次性通过检验。
(三)交货地点:能在要求时限内将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配发至指定地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和相关豇豆主产州(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交货日期:2023年12月26日前。
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具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认定证明等。
四、报价材料
(一)报价清单明细。供应商报价需提供详细项目预算、单价和总价。报价应为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费用总和且包含税费、运输费,且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含样稿)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五、材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一)公示及投递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9:00至17:30。
(二)投递地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办公楼218室)。
(三)联系人及方式:邓志平,0871-65352905。
六、评审公示
询价小组将对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及资料(按照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现场验证结果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单位,并将评审结果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服务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报价文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023年12月18日
(拟稿人:邓志平 审核人: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