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中心: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
2022年7月13日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增收、提质量”,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一)重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信息公开。持续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及时公开防返贫监测范围、帮扶政策及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地后续扶持、现代化边境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乡村建设和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有关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发展规划、民生工程、重大决定事项等。(各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主动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及时公布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按规定将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考核评估处;责任部门:有关处、中心)
(三)做好管理和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职能职责、机构概况、领导班子、履职责任等,并公开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乡村振兴领域评比表彰、公开招考招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监管信息。(牵头部门:综合处、宣传信息处、督查处、机关党委(人事处);责任部门:有关处、中心)
三、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发布。推动政策解读关口前移,出台乡村振兴领域重要政策措施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紧盯重要规划、重点政策和重大关切等三个重点环节,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以及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突出深层次政策解读,提升解读工作质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地采取新闻发布会、政策图解、微博微信、音频视频、在线访谈、事例讲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针对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政策,常备答问口径,适时开展解读。(各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主动回应关切。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舆情常态化收集、研判、报告和处置回应机制,对涉贫涉乡村振兴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情况动态发布后续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三)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形式发布信息。(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四、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
(一)畅通群众和企业咨询留言渠道。认真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和云南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政务咨询”栏目群众留言,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拓展在线咨询、调查问卷、网民留言等互动功能。及时办理“12345”热线平台转办件,规范工作流程,按时准确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全面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及时办理群众在教育、医疗、饮水、住房、就业和生活等方面的申请救助事项,做好脱贫人口收入监测工作。(牵头部门:综合处、宣传信息处、督查处、监测中心;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二)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对云南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完成网站IPv6改造。重新设计网站版面,确保公开要素完整、板块设置简洁实用、风格统一,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网页设计规范标准。充分发挥“云南乡村振兴”公众号作用,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关政策文件、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善于运用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规划财务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三)充分发挥新媒体积极作用。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民生保障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对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五、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三)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52)要求,及时公开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失效等情况,方便企业和群众完整获取最新、权威的制度规定。(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公开事项标准,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厘清公开边界,依法公开各类信息。(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六、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
(一)落实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牵头部门:综合处、宣传信息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构建宣传信息处牵头负责、业务处和中心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宣传信息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和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责任部门:各处、中心)
(三)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辅导等各种形式,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宣传信息处;责任部门:综合处、规划财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四)确保工作落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结合本要点细化任务,列出清单,高效抓好落实。本要点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