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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重大农业违法案件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2023-06-29 19:1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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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基层执法人员办理能力,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收集提炼2022年以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查办的部分重大农业案件,现予公布。

 

附件:云南省重大农业违法案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云南省农业重大违法案件

一、李某加工、贮藏死因不明的死鸡及其产品案

2023年1月30日,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板桥街道办事处三家村有人收集加工死鸡”线索。同日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查明:当事人加工、贮藏的死鸡及其产品用于作为自家狗场喂狗,现场查获当事人正在加工未脱毛的死鸡1050千克,经过加工、贮藏的死鸡及其产品3100千克,共计4150千克。石林彝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查看现场后做出说明,当事人加工、贮藏的死鸡及其产品不具备补检条件。经云南诚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现场查获的死鸡及其产品评估鉴定,评估鉴定总价格为33237元。当事人收集、加工、贮藏死鸡及其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没收收集、加工、贮藏的死鸡及其产品,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十五倍的罚款即49855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文山州马关县佟某某农药经营部涉嫌经营假农药案

2022年12月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接到《马关县公安局关于移交食品领域行政违法线索的函》反映当事人存在购买销售涉案线索中的涉案农药及销售农药无台账或台账不规范的行为。2023年1月6日,立案调查处理。经查:2021年1月5日,当事人购进假农药毒·辛150件,1000克×20包/件,共计3000包。2022年4月7日购进假敌百虫5件,400克×20瓶/件,共计100瓶。至案发日,已销售“毒·辛”2879包,“敌百虫”96瓶外,其余121包“毒·辛”和4瓶“敌百虫”全部被依法查清,“毒·辛”抽样送检2包后剩余119包,“敌百虫”抽样送检2瓶后剩余2瓶。当事人获违法所得17946元,涉案农药货值金额18700元。当事人经营假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的农药毒·辛119包,敌百虫2瓶,并处罚款111446元。

三、李某某加工、贮藏死因不明的死鸡及其产品案

2022年11月25日,昆明市石林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下赵公庄村有人收集加工死鸡”线索。11月28日,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查明:当事人加工、贮藏的死鸡及其产品用于作为自家狗场喂狗,现场查获当事人正在加工未脱毛的死鸡1200千克,经过加工、贮藏的死鸡及其产品5450千克,共计6650千克,石林彝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查看现场后做出说明,当事人加工、贮藏的死鸡及其产品不具备补检条件。经云南诚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现场查获的死鸡及其产品评估鉴定,评估鉴定总价格为54821.50元。当事人收集、加工、贮藏死鸡及其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收集、加工、贮藏的死鸡及其产品,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十五倍的罚款即822322.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拟稿人:付立坤 审核人:陆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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