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03-30 11:36:34 【字体:
【字体: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宣通〔2023〕15号)、《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普办〔2023〕2号)要求,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特色农业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重点内容

(一)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谋划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步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全领域、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增强法治观念;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农业强国、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的重大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常态化学习宣传,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作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每年开展法治学习不少于1次。在年度干部职工学习安排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和培训重点课程,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信仰根基;着力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办公场所功能,推动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农户、进网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体化、大众化传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分立”等错误观点,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坚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农民群众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领导干部学习读本,加强学法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将议题安排、学习笔记、发言记录等作为重点规范内容,推动学法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平台,推动制度性、普遍性、经常性学法普法,跟踪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与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以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为抓手,压实压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

4.加快普法责任制度体系构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要求,加强“以案释法”力度,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抓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压实压紧行业领域普法宣传主体责任。

5.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使命。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答题活动,增强对宪法重要作用、重要意义、重要内容的认识。常态化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主题、张贴宣传标语、滚动播放宪法视频、制作宪法专版、设置网络专栏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宪法法律,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宪法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农业农村优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通过宪法宣讲、宪法宣誓、宪法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农村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6.大力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增强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将民法典宣传与涉农法律法规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7.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统筹推进党内法规与法律法规同步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活动,各基层党支部全面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将学习情况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拓展。

8.着力优化普法宣传资源。紧紧依托省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和各单位法律顾问等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治讲座、宪法宣誓、庭审旁听以及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法治教育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普法主题活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年内统筹安排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现场或网络等形式参加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活动不少于1次。持续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强化执法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具体行为准则、执法操守。

(三)以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为目标,有效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

9.聚焦乡村全面振兴普法宣传。加强农业法学习宣传,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地位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用农业法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省;常态化部署安排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通过组织讲座、专题培训、学习调研等方式,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增强统筹抓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能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大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农民群众的宣传力度,指导和帮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着力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10.聚焦国家粮食安全普法宣传。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压实压紧,严格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盯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普法宣传。在种业振兴方面,突出学习宣传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耕地保护方面,突出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粮食安全意识。在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普法宣传,尤其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案释法”力度,围绕豇豆等重点品种农残超标治理,组织行政执法、行业管理人员深入违法行为发生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1.聚焦农业产业发展和安全普法宣传。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压实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突出学习宣传畜牧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及与农业科技教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业发展科技含量和绿色发展水平;注重发挥普法宣传在规范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秩序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保障作用,重点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健康稳定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12.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聚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宣传,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开展执法监管、清理政策措施等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以行政执法监管为切入点,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深入市场、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教育,组织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依法依规管理,提高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13.大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普法宣传。围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宣传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村民自觉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村生活的品质。加强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宣传。持续推进行业领域治理,抓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多渠道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引导村干部及广大村民与涉黑涉恶势力作斗争,积极举报和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四)以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切实主动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和疑难问题

14.大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涉农法律、政策需求,以及急难愁盼的法律、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执法人员、行业管理人员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将普法宣传的着力点落脚在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困难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要求,主动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作为重点工作谋划推动,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方式,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到2023年底实现全省7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每个行政村(社区)培育2个以上示范户。配合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争取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纳入“法律明白人”培训范围,提升示范户培育成效。

15.大力发挥普法宣传典型示范作用。结合云南省“10大名品”评选表彰活动等时机,加大对申报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审查力度,大力宣传报道守法经营、诚实信用的优秀农企,充分发挥法治模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农业生产和经营企业树牢依法治农理念,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加大涉农违法主体曝光力度,促进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积极参与具有乡村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编写、创作,推荐报送一批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

16.大力推动动态化直观化普法教育。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通过张贴、发放、播放行政许可法、办事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申请、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在农业执法监管中,把普法融入行政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等各环节,宣传好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执法活动的依据标准、相关程序、具体要求,实现全过程普法宣传教育。在办理行政应诉、信访投诉中,以及在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资经营使用纠纷等过程中,积极向当事人普及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达到定分止争、息诉宁人的效果。

17.紧扣农时节令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普法与日常普法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围绕农业重点节令,统筹谋划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等重点节令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农业专项工作、专项任务、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工作时机,以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抓住各地农贸会、各类集市等特殊时节,采取交流座谈、大喇叭广播、印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等喜闻乐见、生动有效、紧贴地气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五)以“八五”中期检查评估为动力,助力助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18.开展普法规划检查评估。围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要求,细化完善“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标准和相关工作规范,全面了解掌握规划在农业农村系统的落实情况,收集汇总普法台账资料,积极做好检查评估准备。

19.加大典型经验做法宣传。认真梳理总结“八五”普法规划以来的经验教训,做法成效,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宣传亮点做法,探索形式多样、渠道多元的宣传模式,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受众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20.深入开展普法调查研究。进一步发挥行业监管、行政执法、法律专家的作用,组织开展守法普法、依法治理调查研究,重点聚焦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的短板、弱项,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调研、检查评估等各项工作。

三、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完善普法宣传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农业农村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及各普法专项工作落实落地。

22.健全制度措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细化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目标、重点内容、宣传对象、工作要求,创新工作举措,落实普法经费,确保按计划实施、按制度落实、按节点推进,确保普法责任清单涉及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扎实开展,落地见效。

23.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积极主动与普法宣传主管部门沟通,及时汇报普法宣传的难题、困难,解决职能交叉、普法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加强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普法宣传工作,同时指导好行业内部、下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切实构建整体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一体化、立体化宣传模式,增强普法宣传的工作合力,提升普法宣传成效。

24.注重阶段反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注重普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认真总结推广普法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提高普法宣传资料的时效性、新颖性,并按照要求将普法半年小结、年终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联系人及电话:付立坤,0871-65749511;电子邮箱:fulikun020@sina.com。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