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经调查,在云南省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汉中市合力机械有限公司、凤城市锦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行为
(一)汉中市合力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提供不实补贴申请资料、降低或减少产品配置、违背承诺违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三)、(四)款之规定,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较大影响,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凤城市锦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投档产品配置参数不符合所投档次要求行为,违反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九)款“其他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节较重的行为”规定,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处理结果
为从严整治各类违规行为,依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二)款和第十五条之规定,取消汉中市合力机械有限公司9ZR-10秸秆揉丝机产品补贴资格,暂停全部产品补贴资格1年;取消凤城市锦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TY-720-264和5TY-720-264A玉米脱粒机产品补贴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对发文之日前已经受理的补贴申请,各地要逐台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可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继续办理结算兑付手续。
(二)涉及补贴申请作废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向购机群众解释清楚原因,安抚好购机群众情绪。涉及退缴补贴资金的,需主动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畅通资金退缴渠道,限期由生产企业退缴补贴资金。
(三)因产销企业违规,导致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暂停等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涉事农机产销企业所有补贴产品的重点监控,发现违规问题按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