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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11-22 20: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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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组织程序进行推荐,经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云南省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附件1)。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23日至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评选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1-63116775。
监督电话:0871-65653565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人事处)(评选推荐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24
电子邮箱:ynnynct@163.com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