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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3-04-25 17:47: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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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做好我省横断山区金沙江上段流域内水生态保护的提案》(第079号),已交省农业农村厅研究主办,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湖泊革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长江流域(云南段)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22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长江流域(云南段)20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3.6%,较2021年(79.6%)提高4个百分点;劣V类比例为1%,较2021年(2.5%)下降1.5个百分点。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保护治理政策支撑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严格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科学开展规划编制,制定完善系列法规制度和治理措施,统筹推进长江流域(云南段)生态保护治理。一是科学系统规划。印发《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指导性文件,为全省及重点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深入打好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河(湖)长制工作原则、完善组织体系、细化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压实各级责任、严格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四是依法保护治理。出台《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起草《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促进绿色发展等各项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聚焦重点问题,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省级各职能部门,围绕长江流域保护治理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坚持源头治理,全域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建立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构建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张图”,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实施动态监管,完善工作台账。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粪污还田利用,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模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每年组织技术培训4000余场次、30万人次以上,提高农户科学施肥用药水平;开展畜禽粪污、农膜和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回收利用率。2022年,长江流域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农膜回收率达83.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以上,圆满完成国家下达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实施横断山区金沙江上段流域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造林项目,完成造林109.01万亩;开展人工种草、草原改良等种草改良工程建设,累计实施各类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85.44万亩,提升金沙江上段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四是实施湿地保护。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在迪庆州、丽江市和大理州开展退化湿地修复、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湿地保护基础设施、科研监测等,提升金沙江上段流域内重要湿地生态系统质量。五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重要江河水量分配,印发金沙江等5条跨州(市)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推进跨县(市、区)河流水量分配,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六是强化动态监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技术,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2021年以来长江流域共发现950个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核实认定200个项目,并全部完成整改。

三、加大投入保障,加快补齐环境保护突出短板。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项目和资金,主动协调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统筹,加大对长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治理倾斜支持力度。指导州(市)、县做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申报项目,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引导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近年来,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资金35亿元以上,用于流域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美河湖建设、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等项目,为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长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当前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仍处于高位,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形势依然严峻。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锚定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总目标,围绕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美丽云南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感谢贵委对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委一如既往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动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林,0871-65656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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