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第02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2023-04-27 09:54:00 【字体:
【字体: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在提出的关于我省防治外来物种侵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的建议(第024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云南省“防治外来入侵物种”高校研究组专项联盟的建议

我省目前共有5所本科高校开设植物保护专业,在校生人数1031人。植物保护专业紧紧围绕病虫害防控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防治外来入侵物种、推进生态绿色发展、保障粮食作物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于2013年设立入侵生物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了一批防治外来入侵物种领域的专业人才。我省高校已经建有云南-国际应用生物科学中心(CABI)跨境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联合实验室、省部共建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共建)、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云南农业大学)、农业生物多样性与病虫害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生物多样性研究院(西南林业大学)和云南大学入侵生物学研究中心等诸多国际联合、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厅级科研平台,主要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领域科研工作并取得诸多成果。

二、关于建立中国-东南亚跨国境生态缓冲区的建议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省积极推进中国与泰国、老挝、越南、缅甸等国建立双边多向的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加强西南丝绸之路沿线灾害预测、预防、救助、重建、宣传和教育等领域的合作,与老挝南塔省、琅勃拉邦省签署了《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与缅甸签订“中缅边境资源保护联防协议”,与越南建立边境地区疫源疫情双边联防与交流合作机制,与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计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规划”项目,促进了中国—东南亚各国之间的生态廊道及核心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三、关于协同东南亚国家,打造外来入侵物种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建议

省科学技术厅与缅甸共建中国—缅甸生态保育联合实验室、澜湄农业生物安全联合研究中心和云南省东南亚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国际联合创新平台,深化与缅甸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在跨境生物入侵、生物生态风险防控和保护等领域的合作研究。2021年10月,省农业农村厅牵头8厅局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针对我省农田、森林草原湿地、城乡绿化带、交通沿线、主要入境口岸等5类生境开展外来物种发生危害情况调查,目的是查清我省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等基本信息,通过信息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物种清单、数据库、标本库等普查成果,形成入侵物种状况及其危害趋势报告,为打造外来入侵物种信息一体化平台提供科学依据。

四、关于构建监测预警入侵网络,加强边境地区防控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高黎贡山地区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作为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我省发生危害较为严重的薇甘菊等外来入侵物种,组织滇西重点州市在疫区国道、公路等沿线建立了20多条防控阻截带,在德宏、保山、临沧、怒江、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等9州(市)的37个县(市、区)布设监测点596个。2021年10月,省农业农村厅牵头8厅局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针对我省农田、森林草原湿地、城乡绿化带、交通沿线、主要入境口岸等5类生境开展外来物种发生危害情况调查,为进一步加强完善我省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外来有害物种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022年7月,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与监测网络构建”,加强外来物种等风险监测与评估,保障生物和生态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协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调度机制,共同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实施意见》落实。目前,云南全省建设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35个,建成省级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中心,设县级测报点66个。昆明海关组织开展“国门绿盾2022”行动,在边境口岸设置408个监测点,制定并发布关区进出境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2022年在全国首次截获检疫性光滑拟毛刺线虫。

五、关于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制约制度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2018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由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有序、持续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2022年7月,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与监测网络构建”,加强外来物种等风险监测与评估,保障生物和生态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协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调度机制,共同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实施意见》落实。为切实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管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积极配合林草部门,在全省外来入侵物种重发、频发区域开展检疫监管及执法检查,将从疫情发生县(市、区)调运的带土苗木、绿化树种、草坪等物资作为重点开展复查复检。每年3至11月,全省均例行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2022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172人次,开展联合行动执法620次,检查涉木企业6224家,检查涉木市场337个,检查重点建设工程271处,检查重点物流领域356处,查处检疫行政案件62起,处罚金额7.66万元。

六、关于开设生态安全相关课程,定期组织宣讲活动的建议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已在地方课程中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并安排相应课时,从生态国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文化等方面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根据《云南省“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试行)》,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定期开展生态文明主题知识竞赛、书画作品征集、主题征文等活动。全省农林及海关检疫部门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月”“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平台,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林生物生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持续开展国门生物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发布病虫发生权威解读和防控工作进展信息,推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不断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截至目前,共组织宣传活动808次,编印、发放宣传资料20.57万份,宣传报道219次。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我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和治理中的薄弱环节,结合提案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强化高校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研究的支持力度。在项目组织、平台建设和团队建设上,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深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领域的相关研究,指导高校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关于入侵生物成灾生态机理的联合基金项目及其他相关科研基金项目。二,健全生物生态保护国际合作体系。通过推动建立政府间长效合作机制,规划建设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实施共同保护行动,实现跨境生物多样性整体保护,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三,建立健全有害生物信息协作共享机制。持续做好监测预报,充分发挥现有监测站点的监测预警作用,逐步完善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信息数据库。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联系,持续支持边境地区跨境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应急防控工作。四,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责任。争取将生物安全工作纳入全省农林、生态、海关、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国门安全生物监测,加快生物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强化各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五,持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继续鼓励各地采取包括宣讲活动、知识竞赛等各种有效方式,引导公众学习生态文明知识,参加生态文明实践,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弘扬生态文明价值,养成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形成“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社会舆论。

感谢长期以来对云南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和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6日

(拟稿人:曹秀思 审核人:蔡晓琳)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