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把普洱建设为面向中南半岛的种业高质量发展基地的建议》(第610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种业振兴工作进展情况
(一)政策制定情况。2022年4月15日,根据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30年),围绕“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监管”5大行动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2022年7月4日,农业农村、发改、科技、财政、市场监管、人行昆明支行等9部门印发了《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预计到2030年间,相关省直部门将围绕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推广补助、基地建设、监管能力等方面投入资金1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资源保护利用方面。累计认定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78个,省级财政按照保存资源种类、规模给予保种经费支持。创新攻关方面。主要农作物国家、省级审定品种分别达155个和2403个;国家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达840个。云南茶花鸡入选全国16种特色畜禽育种联合攻关计划,云南省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启动建设。企业扶优方面。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持证企业212家,种畜禽生产经营持证企业205家。云南大天种业(玉米)入选国家70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名单。基地提升方面。全省10个基地入选国家级良繁基地,陆续获得国家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的支持。2023年将启动第一批省级种业基地建设。市场监管方面。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2022—2023年)》,2021年以来共办理种业知识产权案件27件。
二、相关意见的答复
(一)关于设立云南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2022年,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规〔2022〕11号),拨付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金控集团)10亿元资金,由其设立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聚焦我省产业强省建设确定的重点产业开展投资。在省级层面,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采用“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的模式运作,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投资的具体行业领域,与社会资本设立该领域产业基金投资具体项目。若需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和《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在充分研究拟投领域的行业现状、发展前景,做好项目储备,明确财政出资来源的基础上,会同省金控集团共同研究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可行性,由省金控集团提交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关于加大金融机构对普洱开展支持种业发展试验区的金融支持。根据《云南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6号),对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1%的补贴。对支小支农业务发生代偿支出的,按照不超过代偿支出的10%给予补偿。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普洱市3家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333.06万元,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切实降低种业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统计,截至2022年末,累计安排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资金9761.71万元,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权平均融资担保费率0.46%,较上年0.51%降低0.05个百分点。直接融资担保在保余额512.29亿元,占全省77.65%。其中,支小支农直保在保余额495.69亿元,占全省88.97%。下步,省财政厅将启动《云南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政策到期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切实降低种业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三)关于充分利用好普洱科研院所集中的优势,建立面向中南半岛种业产业园区。根据《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任务安排,《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由科技、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牵头,围绕粮食安全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用种需求,支持优势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采用协同、定向方式开展育种创新攻关,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分年度实施。推进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建设,针对粳稻、抗病玉米等12个特色品种构建共享平台,首个实施周期5年,实施周期内省财政预算科技经费予以稳定支持。2023年1月3日,经省科技领导小组组长王予波省长同意,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获批建设,实验室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牵头,以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特色种业为重点,主要针对云南省生物种业创新资源分散,研发与市场“两张皮”的问题,主要开展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畜牧、林草等种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3月31日,实验室完成新型科研机构登记并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22年以来,省财政厅下达普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5亿元,支持25.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普洱市可结合种业基地建设需求,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种业基地建设的有效结合,推进种子基地建设。2023年截至目前,已下达普洱市涉农整合资金19.77亿元,普洱市可按规定统筹用于包括种业在内的农业产业发展。
(四)关于支持在普洱开展金融创新。《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由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昆明支行等单位牵头,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服务种业方面的引领作用,为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动态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种业领域倾斜。健全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探索实行主办行制度,促进银企融资对接。发挥科技赋能作用,统筹建设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支持扩大对种业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建立贷款风险分担、补偿、贴息等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通过创投、股权、债券等多渠道筹集资金。2021年以来,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昆明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等单位制定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2022年云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将种业振兴列入重点支持领域,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种业领域资源投入。2022年,普洱市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15.08亿元,同比多发放12.44亿元,增幅达5.7倍。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提供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1811.42万元,撬动相关法人金融机构新增普惠小微贷款12.28亿元。2022年末,普洱辖区农副产品抵押贷款余额1.97亿元,动植物活体抵押贷款突破15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普洱市涉农贷款余额593.78亿元,同比增长12.74%。
感谢您对种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