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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2023-04-28 15:40:5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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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种业振兴的思考及对策建议的提案(第06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种业振兴行动总体进展情况

(一)政策措施制定情况。2022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2022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推进种业振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7月,农业农村、发改、科技、财政等9部门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预计到2030年间,相关省直部门将围绕“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推广补助、基地建设、监管能力”等方面投入资金达10亿元以上。根据2022年10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分工方案,推进种业振兴已列入考核内容,分值为2分。其中制定种业振兴相关政策措施0.5分,推进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各0.3分。

(二)资金落实安排情况。2022年共落实国家和省级种业资金1.6亿元。一是落实国家重点种业项目资金8400万元。重点支持畜禽基因库等种业提升工程、制种大县及良繁基地建设。二是落实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种质资源普查、畜禽保种及生产性能测定、主要花卉种质资源精准鉴定、粮食种业基地建设。三是安排省本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25万元。重点支持种猪性能测定中心建设、品种审定登记管理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四是安排省对下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省级种质资源库(圃、场)保种、农作物品种试验、区域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三)“五大行动”进展情况。资源保护方面,2022年度普查任务全面完成,共征集农作物种质资源7473份,采集制作畜禽、水产遗传材料22144份。认定省级资源圃(库、场、区)78个,规范保存各类种质资源16万余份。育种创新方面,云南茶花鸡入选全国16种特色畜禽育种联合攻关计划,省农科院蚕蜂所选育的“云蚕11号”成为我省首个通过国家审定的家蚕新品种。2023年1月,经省科技领导小组同意,云南省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批准建设。企业扶优方面,2022年7月,云南大天种业(玉米)、阿穆尔集团(鲟鱼)、版纳云博水产(罗非鱼)3家企业入选国家276家种业阵型企业名单。已完成80余家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育种创新、基地建设等情况摸底工作,预计2023年上半年完成省级种业阵型企业遴选工作并公布名单,通过持续扶持育种研发、品种推广、基地建设、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助力种业振兴。良繁基地方面,陆良玉米、元谋冬繁2个基地成功入选国家96个制种大县名单,“十四五”期间每个基地将获得中央投资预算3000万元以上的支持。根据种业振兴方案建设60个省级种业基地的任务安排,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省级种业基地创建申报指南,今年将启动第一批省级种业基地建设。市场监管方面,制定印发了《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2022—2023年)》,完成了《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改和意见建议征求工作。近两年共受理、办结种业知识产权案件27件。配合省公安厅破获种子刑事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对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围绕种业振兴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资源保护鉴定评价。一是在普查工作收官之年,全面完成资源普查收集任务,发布资源普查报告,推进种质资源数据库建设。二是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优化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结构和布局;针对部分零散分布、没有合适保种企业、存在灭失风险的重要畜禽资源,会同资源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一品一策”保种方案。三是推进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圃、场)重点完成国家安排的资源鉴定任务,省级种质资源库(圃、场)主要围绕特色产业创新攻关需求开展资源鉴定。

(二)推进种源联合攻关。一是结合产业发展种源需求,配合省科技厅研究制定省级种业科技攻关计划,推进育种联合攻关。二是遴选奖励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和优良大品种,进一步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三)扶优种业龙头企业。一是开展省级种业阵型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确保遴选的阵型企业成为承担种业振兴重点任务的主力军。二是在育种研发、基地建设、种子加工等环节加大对种业阵型企业的支持,推进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加大金融资本对种业的投入。三是遴选奖励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和优良大品种,进一步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四)加快种业基地建设步伐。一方面,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加快推进2个国家制种大县、10个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另一方面,启动省级种业基地创建,根据种业振兴基地建设任务安排及配套政策措施,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省级种业基地建设申报指南,在基础设施、加工仓储、性能测试和质检装备、疫病净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和供种保障能力。

(五)严格种业市场监管。推进《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圆满完成国家安排的生物育种种子生产任务。谋划实施好2023年全省春季、秋季种子市场,夏季种业基地,冬季种业企业检查抽查。继续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种业领域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基层开展案件查处,推动种业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感谢您对全省种业工作的关心与呼吁,也真诚地敬请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种业发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不断提升全省种业发展水平,切实打好种业翻身仗。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小曼,0871-6311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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