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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04-28 15:49: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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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领域对外合作交流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

目前省级对农业领域对外合作交流财政支持主要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围绕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推进云南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等。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所有合理、合规、合法“走出去”企业按照真实发生实际对外投资经营行为,支持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和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服务质量,对“走出去”企业按照前期费用、保险保费、贷款利息、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安保费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二、关于省级层面牵头与周边国家建立政府间高层级、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等的建议

(一)建立工作机制方面。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与越南老街、河江、莱州、奠边省建立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澜湄合作、云南—老北合作工作组、云南—泰北合作工作组、中国云南—缅甸合作论坛、中国云南—缅甸曼德勒地方合作机制等多双边合作机制平台,加强农业部门间的对话和交流,促进政策信息沟通和农业发展战略的对接。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有序推进与周边国家建立农业交流合作机制。

(二)提高罂粟替代种植企业产品返销配额方面。目前,农产品返销配额由国家下达,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争取国家加大对替代种植农产品返销进口配额的支持力度。

(三)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方面。2022年9月,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支持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承办云南省—越南北部古树茶产业培训班;2022年11月,支持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承办云南—老挝北部农业管理和科技人员培训班,助力提高丰沙里省畜禽养殖和疫病防控水平。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西双版纳州与周边国家开展农业科技交流合作。

三、关于建立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技术人员专家库,设立农业专家因公出境“绿色通道”的建议

一是全力支持西双版纳州高等院校及国有企业“走出去”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对高等院校及国有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实行不同于党政干部的区别管理,按需派出,出访批次、团组人数、在外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二是充分释放APEC商务旅行卡政策红利。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用好审批权,助力西双版纳州对外交流合作。

四、关于支持建设西双版纳州澜湄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育研究中心的建议

我省连续多年在西双版纳州开展中老两国澜沧江—湄公河水域联合渔政执法行动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有效打击整治了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行为,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通过中央渔业发展资金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等给予相应支持。

五、关于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资源普查及收集的建议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云种发〔2021〕1号)相关精神,2021-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范围不包括出境开展资源普查及收集事宜。

六、关于对西双版纳州在老挝已建成的农业科研机构在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的建议

按照事权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该事项主要由各地承担。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指导西双版纳州统筹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七、关于引进和培养通晓外语和农业专业技术等人才的建议

一是主动服务人才引进工作。近年来,省人社厅建立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征集发布机制,征集我省各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也包括征集西双版纳州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并对外发布。二是积极开展柔性引才工作。鼓励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西双版纳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强云南省招才引智“尚贤榜”平台的宣传推广,支持西双版纳州在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通过“尚贤榜”发布人才智力需求榜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揭榜”。三是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全面推行“兴滇惠才卡”人才服务暖心行动,指导西双版纳州高质量建设云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切实履行好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各项工作职责。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请西双版纳州及时关注并积极申报。同时,有关部门将根据西双版纳州的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老挝语、泰语等翻译培训,服务西双版纳州及农业领域对外交往需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筱航,0871-6574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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