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2023-04-28 18:04:00 【字体:
【字体: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云南南盘江流域现代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的提案(第245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全流域农业产业布局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高度重视南盘江流域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林草产业发展,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农业重点产业、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旅游产业发展。

(一)强化政策制度保障。一是聚焦蔬菜、花卉、水果等重点特色产业,持续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和特色县培育,南盘江流域的麒麟区、陆良县、泸西县、罗平县等入选创建名单;持续推进蔬菜、花卉、咖啡、肉牛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开远市被纳入花卉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范围。二是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聚焦蔬菜、鲜切花、水果、中药材等14个重点产业,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三是在技术支撑上,先后成立了蔬菜、花卉、中药材、水果等12个工作组和专家组;在重点产业上,印发了花卉、中药材产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花卉、蔬菜、水果等产业为重点,正在起草农业设施化建设意见。四是坚持产业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加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绿色发展。据行业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蔬菜、鲜切花、水果、中药材产量分别增长7.3%、11.0%、14.7%、14.9%。鲜切花种植面积和产量均位居全国第1位,蔬菜、水果产量分别位居全国第10、9位。云南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态势进一步向好,以云花为例,二产增幅达145%,斗南花市经过多年保持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地位,2022年在交易量方面首次超过了荷兰花荷集团,亚洲花卉“定价权”进一步巩固。

(二)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载体。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全面启动和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我省思茅区、芒市、开远市、寻甸县分别进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红河州开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紧紧围绕“云花与世界对接的窗口、世界花卉的育种天堂”目标,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及区位等优势,以高端花卉为重点发展方向,建成了集种源研发、种苗繁育、高品质花卉种植、冷链物流、互联网销售、创业孵化等环节于一体的产业集群。2017-2019年,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3.63亿元,支持建设3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南盘江流域的华宁县柑橘现代农业产业园、泸西县现代花卉产业园、弥勒市现代花卉产业园对推动花卉、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持续打造数字农业创新典型应用场景。围绕高原特色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生猪等重点产业,大力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定位等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自2021年开始,省级每年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建设20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经过两年的持续建设打造,已在南盘江流域打造出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如:开远市管理数字化基地、开远市丰岛花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罗平县小鸡登示范基地等。数字农业典型应用场景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进一步推进南盘江流域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

(四)发展壮大林下经济。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林草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云南省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明确推动林下经济扩面提质。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在最适宜区域发展特色林木树种为主的混交林种植。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果、林花、林下种养殖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截至2022年,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约5000万亩,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350万亩。野生菌资源有2753种,占全国94%,可放心食用的松茸、松露等“金牌”野生菌208种,建成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5个。

(五)推动森林康养旅游全域全季发展。依托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开展生态旅游。在交通条件佳、景观资源优的自然保护地和林区、草原,优先开展生态旅游建设。以重点项目和相应的实施保障体系为支撑,有重点、有选择地扶持和开发一批品位高、吸引力强、配套设施完善的生态旅游产品。打造了西双版纳、普达措、玉龙雪山、泸沽湖、高黎贡山、哀牢山、白马雪山、梅里雪山等国际知名生态旅游品牌。2022年,全省林草旅游与休闲旅游产业达6000多万人次,旅游收入达200亿元。

下一步拟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将按照“一业一策”原则,坚持以项目为支撑,抓紧调整优化和出台花卉、设施农业等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形成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项目化推进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和30个特色县培育,持续加强基地建设、产业扶持、绿色发展等方面工作。

二是继续推进每年支持建设20个左右的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总结、宣传、推广一批数字农业典型应用场景,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

三是重点发展以林下中药材、林菌、林菜为主的林下仿野生种植,以林禽、林畜及林蜂为主的林下生态养殖,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建设规模适度、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林下经济龙头企业,鼓励经营主体成立林下经济产业联盟。

四是立足南盘江流域蔬菜、水果、花卉等产业发展的条件和比较优势,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如达到创建条件,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五是鼓励南盘江流域进行森林康养旅游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森林康养旅游资源和项目,将沿线村寨建设成各具特色的旅游小镇(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二、关于建设全流域有机农业示范区

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决策部署,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南盘江流域绿色农业发展。

(一)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一是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下达南盘江流域有关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37亿元,占全年下达资金的13.5%,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持续落实投资项目、绿色有机等项目奖补政策,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2022年盘江流域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36户(国家级3户),占全省总量的11.7%。三是积极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南盘江流域的泸西县、弥渡县、罗平县、丘北县、石林县、宜良县被列为2022年度“一县一业”特色县名单,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推动水果、蔬菜等产业提质增效。

(二)积极推进品牌打造。一是开展了云南省“10大名品”评选表彰。其中南盘江流域获评“10大名品”主体15个,政府背书“10大名品”和重金奖励企业有力支持了南盘江流域产业和品牌打造。二是持续助推“云品出滇”。举办“云品入鲁”和“云品入沪”专场推介会,组织全省120名县(市、区)长推介家乡特色农产品,包括南盘江流域企业方德波尔格、卓莓等70余家高原特色农产品代表企业、300多种“绿色云品”参加展示展销。三是积极组织包括南盘江流域企业虹之华、开远丰岛花卉等50余家高原特色农产品代表企业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集中展示了云南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组织开展农业品牌营销推介,推动农产品交流合作和贸易洽谈。

(三)推进绿色有机认证工作。鼓励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快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力度,落实《云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行动方案》,截至2022年底,南盘江流域认证绿色食品 338个,有机食品 194个。

(四)大力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一是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2022年,全省遴选发布农业主推技术77项、生产技术指导意见23项,完成脱产培训8389名基层农技人员,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65个,培育科技示范主体439个,招募特聘农技员618名,有力促进了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传播,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二是抓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2年投入中央专项资金7300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达28796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1031人、专业生产型12175人、技能服务型5557人、农民讲师33人。

下一步拟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将结合南盘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面积、粮食产量、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上图入库完成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开展情况等,统筹给予倾斜支持。

二是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制定培育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后备企业名单,做好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工作,加强对南盘江流域龙头企业培育的指导服务,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倾斜支持。

三是继续持续开展品牌培育,同时加强对南盘江流域在“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和农业农村部农业精品品牌申报工作的指导,在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各类展会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产业和目标市场,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下展示推介活动,创新拓展推介渠道,全面提升“绿色云品”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是将按照有关政策,继续做好南盘江流域绿色有机食品实施减免工作,同时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的宣传指导,加快南盘江流域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力度,提高南盘江流域绿色有机认证数量。

五是继续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养云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亟须的高素质农民,大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提升农技人员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南盘江流域高原特色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三、关于发展全流域民族文化产业带

当前,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作为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有关工作。一是党委政府顶层设计。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提出了云南要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提出了“要充分发挥文旅资源优势,打造文化旅游强省”的目标要求,推进优秀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汇聚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2022年期间,省民族宗教委着眼南盘江流域文化发展现状,推出了“同谱民族团结曲,共唱彝乡和谐歌”主题歌舞、摄影展示展览、彝族唢呐演奏技艺保护、彝族土陶制作技艺传承与展示、彝族跳掌舞保护传承等30余个精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有效推动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增强文化认同,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先后施行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三是加强政策导向。省级层面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综合、单项和相关性文件10余件,初步形成了兼具宏观与具体、思路与措施、目标与任务、保障及责任的政策体系。四是加大政府投入。自2019年起,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和精品工程连续4年被省政府列为10件惠民实事,政策的落实加大和助推了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繁荣。

针对提案提出的“发展全流域民族文化产业带”的建议,在编制实施的《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已对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繁荣发展民族优秀文化内容列出了专章,提出了重点实施的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省民族宗教委将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积极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组织好、实施好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组织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等具体工作。不断加大民族文化精品项目扶持力度,不断提升南盘江流域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创作的质量和水平,支持开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展览、展演活动,支持举办各民族共享的群众性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支持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大力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着力推动民族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发展,把弘扬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综合运用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加大对民族文化魅力的宣传展示,增强南盘江流域少数民族文化的知晓度和吸引力,将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成中华民族共有、各民族共享的精神家园。

四、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创新发展

南盘江流域是我省重要的烟草生产基地、滇东粮食生产区。在省委、省政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战略的统领下,南盘江流域绿色高效特色农业有了较大发展,为该地区的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下一步工作中,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工作职责,帮助指导南盘江流域州(市)科学、有序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培育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指引》和《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引》,高水平编制培育建设曲靖山谷花海旅游度假区(含师宗南丹山、菌子山、凤凰谷、五龙乡,罗平花海、九龙瀑布、多依河等景区),推进南盘江流域全域旅游创新发展。二是突出景区化、生态化、本土化和智慧化特色,深入挖掘南盘江流域乡村历史文化底蕴、民族风情、地方美食等潜力,建设一批传统村落型、民族文化型、田园观光型、康体养生型、生态休闲型、文化传承型、产业依托型等旅游重点村,打造以乡村文化站(点)、农耕文化展示馆、乡村文创基地、精品农家乐、特色民宿、生态庭院等为支撑的乡村旅游新产品。三是建设打造以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等为重点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区,开发农业观景、农事体验、果园采摘、花卉观赏、休闲垂钓等休闲农业新业态新产品,延伸农业产业链,带动农产品销售,提升农业附加值,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李刚,0871-63116975)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