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树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云南省外来物种防控力度的建议(第0646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林草苗木基地、城市绿化调运的苗木、草皮和农用林果苗木,严格检疫执法,严禁从红火蚁发生区疫区调运苗木,草皮,严禁人为远距离传播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
省农业农村厅历来高度重视外来物种防控工作。为认真落实《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联合省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把高黎贡山地区作为重点区域,持续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针对云南省68个红火蚁发生县(市、区),涉及242个乡级行政区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林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合防除行动,合力遏制红火蚁扩散蔓延。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建了全省红火蚁防控专家组,印制了《云南省红火蚁发生县、乡级行政区名录》,编制了《红火蚁防控技术手册》和技术方案,推动红火蚁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省林业和草原局主导成立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负责红火蚁等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火蚁防控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最大程度压低红火蚁发生区的蚁群密度,扑灭新发局部疫情。
(二)严格检疫执法,降低传播风险
省级农业及林草部门在全省红火蚁发生区域着力加强检疫监管及执法检查工作,将从疫情发生县(市、区)调运的带土苗木、绿化树种、草坪等物资作为重点开展复查复检。加强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停止调运,确有需要的,经检疫处理合格后方可调离。对调入我省的农林物资携带红火蚁的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州(市)开展追溯和复检工作,将红火蚁传入情况通报调出地农林部门,在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前暂停物资调运,努力从源头防控红火蚁远距离传入。每年3至11月,全省均例行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172人次,开展联合行动执法620次,检查涉木企业6224家、市场337个、重点建设工程271处、重点物流领域356处,查处检疫行政案件62起,处罚金额7.66万元。
(三)做好监测普查,推广绿色防控
2021年10月,省农业农村厅联合8部门印发了《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针对我省农田、森林草原湿地、城乡绿化带、交通沿线、主要入境口岸等5类生境开展外来物种发生危害情况调查,为我省外来有害物种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全省农林部门开展了多次红火蚁疫情普查,对疫区进行了划定,在全省设立了红火蚁疫情监测点。同时,推广红火蚁绿色防控技术,采用菊酯类高效低毒农药对蚁巢进行浇灌处理或饵剂诱杀,防治效果显著。
(四)开展防控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全省农林部门充分利用“安全月”“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典型重大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宣传。共组织宣传活动808次,编印、发放宣传资料20.57万份,宣传报道219次。在全社会营造出“加强红火蚁防控”“严格红火蚁发生区域检疫监管”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加强检疫执法植保队伍建设,开展人大执法督察,严禁拆并检疫执法的植保队伍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检疫执法植保队伍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州(市)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植保机构,综合考虑地域特点、农作物种植结构、外来物种发生种类、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加强检疫执法工作力量。同时,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工作实绩与表彰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稳定基层检疫执法植保人才队伍。2022年5月和8月,开展2次全省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围绕《植物检疫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以植物检疫机构和制种企业为检查对象,以水稻、玉米种子繁育基地以及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为重点,检查植物检疫机构贯彻落实条例、制种企业贯彻执行条例、植物检疫工作经费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等情况。通过检疫执法检查,强化了植保体系队伍建设,完善了植保植检技术手段,提升了检疫执法履职能力。
三、关于保障防控经费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满足防控要求的建议
2018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坚持每年从部门预算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技术培训及重点县技术示范及防控工作。2020年,薇甘菊阻击防控支持经费54万元,共建立观察监测点466个,采取机械、化学、生物灭除方法相结合,在农业生产用地中灭除薇甘菊45510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15.79万元。同时,引导烟草部门、蔗糖企业制定烟蔗地机耕、覆膜等农艺措施并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农民以投工投劳的方式加强田地生产管理。仅农民投工投劳一项,折资投入达亿元。省林业和草原局安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保障各地防控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含红火蚁防控,下同)3302万元,2022年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6343万元,2023年提前批次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3893万元,在全省设立了250余个疫情监测点开展监测调查,并购买储备了一批防治药剂用于红火蚁防控。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我省外来物种防控中的薄弱环节,结合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工作领导,落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21〕1号)、《农业农村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 国家铁路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21〕3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防控措施,抓好红火蚁等外来物种防控工作。二是强化普查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充分发挥现有监测站点的监测预警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农林外来物种的监测工作。三是落实检疫监管,强化源头管理。抓好农林物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落地复检,加强木材市场、种苗繁育基地等有关场所的疫情监管,加强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管理,对新发疫情及时采取除害处理。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防联控。会同林草、住建、交通、水利、教育、卫健、海关、铁路、邮政等部门认真落实重大危害外来物种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控知识。加强农林检疫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提高植保植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宣传外来物种防范知识和防控政策,增加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社会对外来物种的防范意识。六是强化保障监督,确保措施落实。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将农林重大外来物种疫情监测调查、防控阻截、应急处置和宣传培训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防控基础设施水平,强化基层防治检疫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对薇甘菊、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农林外来物种的防控能力。
感谢您对云南省外来物种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