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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3-05-05 17:33: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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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深度参与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的环保企业出台利用垃圾生产出的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的长效帮扶政策的建议》(第0667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大理州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对“顺丰洱海模式”帮扶推广工作

“顺丰洱海模式”对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的保护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和大理州政府高度重视“顺丰洱海模式”帮扶推广工作,从政策、技术、金融等多方位对企业给予支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宁关于总结推广“顺丰洱海模式”的指示精神,于2022年4月1日,由云南省委农办牵头举行推广“顺丰洱海模式”现场会议,对“顺丰洱海模式”推广复制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财政补助支持企业发展。2016年以来,在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和大理州政府的支持下,为顺丰公司争取实施洱海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工程、洱海流域特大型生物天然气试点工程、大理州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运营、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共落实各专项资金支持1亿多元。2022年,省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40万元支持企业实施大理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大理市推进洱海流域“无废细胞”建设示范项目,将推广“顺丰洱海”模式列入项目建设任务。

(二)政府统筹助推产品销售。大理州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大理州促进洱海流域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由政府协调促进有机肥产品销售,帮助企业有效解决产品销路问题,2018年以来,累计销售有机肥24.88万吨、金额2.38亿元。国内销售网点已覆盖云南、甘肃、山东、河南、湖北等省,国外已覆盖缅甸、孟加拉国、泰国、柬埔寨、越南等国家。大理州范围内,在农业生产及绿色烟叶种植、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绿化、小区建设绿化、美丽公路建设、美丽县城建设、边坡治理、林草项目、土地整理改良等领域积极推广使用“洱海牌”商品有机肥。

(三)建立废弃物收集处理贴息补偿制度。相继出台《关于对洱海流域商品有机肥使用进行补助意见的通知》《持续巩固洱海流域“三禁四推”成果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洱海流域绿色有机种植奖补方案》《大理市洱海流域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监管及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洱源县洱海流域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监管及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对洱海流域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满12个月以上、单笔500万元及以上的贷款,支持企业按照3%贴息的标准给予补助,贴息资金由州级、大理市、经开区、洱源县按比例分担。2012—2014年,大理州对企业在洱海流域收集处理畜禽粪污给予每吨20元补助;2015—2020年,增加至每吨40元;2021年开始,对企业在洱海流域收集处理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水葫芦、枯死水草给予每吨80元补助。2015年以来,企业每年获得补助资金560万元以上;2021年开始,通过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每年可获得补助资金1120万元以上。

(四)引导出租车使用天然气。大理市引导辖区内的200辆出租车使用企业生产的生物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将继续引导现有约800辆传统燃油出租车更新及新增出租车使用油气混合车,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五)给予金融支持谋划企业上市。将企业推荐入围“2020年云南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力争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积极对企业的融资贷款给予支持,促进企业正常运营,目前已累计协调贷款金额达3亿元。

(六)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总结形成的《洱海流域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模式典型案例》已被农业农村部作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大模式之一在全国推介。

二、存在主要困难

(一)财政支持难度大。2018年8月在洱海流域实施“三禁四推”工作以来,大理州级财政已累计投入商品有机肥使用、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生态种植等奖补资金9.56亿元。按照2021年6月印发的《关于持续巩固洱海流域“三禁四推”成果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洱海流域绿色有机种植奖补方案》,2021、2022年每年投入3.6亿元奖补资金。近年来,由于州、县(市)财政十分困难,持续实施“三禁四推”工作资金压力大。

(二)企业产品销售渠道不够畅通。目前,企业生产的有机肥在洱海流域推广使用比例较大,在其他区域园林绿化、边坡治理公路绿化等方面的销售途径尚未打通,产品积压、流动资金占用较多。地方政府对企业生产的有机肥推广扶持主要集中在洱海流域的大理市和洱源县,产品使用以水稻、玉米(大春)、豆类(小春)等粮食为主,经济作物相对较少。加之有机肥存在肥效缓慢用量大,使用成本高等问题,造成农户对有机肥使用的积极性不高,成为有机肥产品市场销售推广使用难的重要瓶颈。

(三)企业运营成本高。有机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理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销售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企业市场竞争激烈,对政府政策性补贴、行政推动的依赖度较高。企业利用原料主要来源于洱海流域,品种众多,不同原料对技术路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处理成本高,制约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级部门和大理州政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治理的有关要求和省委书记王宁关于总结推广“顺丰洱海模式”指示精神,认真吸纳此次建议办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顺丰洱海模式”的复制和推广。把推广“顺丰洱海模式”作为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打好绿色食品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产品需求的重要途径,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推广“顺丰洱海模式”,通过对“顺丰洱海模式”的复制和推广,构建出各种有机废弃物从源头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全产业链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结合企业实际困难,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级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大理州的指导服务,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示范、农业绿色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大理州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支持帮扶,一是拓宽销售渠道,持续落实《促进洱海流域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巩固“三禁四推”成果规范实施好洱海流域商品有机肥采购和绿色生态种植工作,积极在州内流域外10县推广使用“洱海牌”商品有机肥。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推广“顺丰洱海”模式,财政给予贷款利息补贴。三是推广“顺丰洱海”模式,遵循就地就便收集,就近还田的原则,依托湖泊所在区域现有有机肥生产企业嫁接“顺丰洱海”模式,持续对州内企业收购农业废弃物、生产销售有机肥给予扶持,推进县域有机废弃物的收集处置。鼓励企业异地推广“顺丰洱海”模式,就近就地消纳有机废弃物。

感谢您对“九湖”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国揆,0871-6565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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