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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处       2023-05-05 14:5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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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荣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文山全力推进三七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第30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恳请帮助协调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三七现代农业产业园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将文山三七纳入2023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盘子问题

2020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来,先后支持了云南省花卉、蔬菜、肉牛、咖啡4个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每个集群项目按三年建设期给予中央财政补助,累计安排奖补资金7.5亿元。其中:花卉、蔬菜、肉牛产业集群每个补助2亿元,咖啡产业集群补助1.5亿元。

2023年2月印发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提前开展项目征集工作,主要征集省内基础好、规模大、有特色、比较优势显著、产业协作能力强的奶业、橡胶、蔬菜、三七四个产业,申报州市需符合产业基础较好、种(养)规模大、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有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长且配套产业基础好等要求。其中,三七集群共涉及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西畴县、马关县、麻栗坡县等7个县市申报。

按照2023年3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申报要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内容要立足省域,聚焦一个优势特色品种并突出重点县市,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转变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散”转变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条件为主导产业省内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00亿元及以上,全省范围内应有多家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在申报条件中明确,要进一步突出“抓主抓重”“联农带农”,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食糖、乳制品、种业、设施农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适当兼顾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

围绕文件指出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省级推荐产业规模较大、经营主体较强、产业链条较全、联农带农机制较完善、优势特色较明显的天然橡胶、奶业作为我省申报国家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拟推荐项目,其中天然橡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农村部已公示,获批建设后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2亿元。

下一步,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争取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从征集和储备的各重点产业项目中遴选申报,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做好三七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力争三七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早日纳入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二、关于恳请帮助文山州建设“文山三七国际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

2022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加强产业布局和引领,提出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发展三七产业,打造文山三七国际交易平台,开展文山三七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数字化改造,提升服务三七产业发展的能力。建议文山州加强对“文山三七国际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的研究论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支持。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18〕2号)相关要求;2019年,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手规范有序推进云南特色大宗商品国际现货交易中心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商办〔2019〕29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利用商务省级预算资金给予支持,对省商务厅牵头设立并获批的每个交易中心给予不低于200万元补助”。建议文山州加强与省商务厅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交易中心获批后,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省商务厅统筹省级既有预算资金以适当经费补助,支持交易中心开展宣传推介、业务培训、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和建设配套公共基础设施。

三、关于恳请帮助协调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三七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三七主根是列入中国药典的中药材,但未列入食药物质目录,不能作为食品开发,成为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瓶颈。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三七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工作。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充分发挥我省生物资源优势,推动三七尽快进入食药物质目录,2020年以来,多次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专题汇报,积极申请将三七列入食药物质目录;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深入州市县调研,收集整理三七特色生物资源相关食用历史、安全性等资料。2021年,文山州政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成立文山三七主根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文山州政府副州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任组长,文山州卫生健康委、文山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省疾控中心、省监督中心负责人,文山州政府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山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申报工作。二是精准突破,扎实推进。2017年开始,省卫生健康委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联合文山州政府收集整理三七食用历史资料、组织开展三七食物消费量调查,完成了三七指标实验室检测和毒理学实验。2021年,省疾控中心邀请国家、省级专家审核通过了三七食用安全性评估报告。2022年9月,省卫生健康委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了将三七列入食药物质目录的请示和综合报告。2023年与文山州政府召开座谈会,多次研究推进三七进入食药物质目录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多次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汇报将三七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工作。三是发挥作用,积极创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三七花、茎叶以及三七须根未被中国药典收载,在我省有传统食用习惯,属于地方特色食品。省卫生健康委在全国率先突破创新,于2017年、2020年相继将三七花茎叶以及三七须根列为云南省地方特色食品,制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全省几十家企业已开展生产、加工、销售,并在餐饮环节广泛使用,有力促进了三七全产业链延伸,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更新发布。按照职责分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沟通协调,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开展风险评估,积极推进三七花、茎叶、须根纳入食药同源目录工作。云南省分别于2017年、2020年发布干制三七花、茎叶、须根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并入)及时组织专家人员,深入三七原产地文山调查研究,并组织有关专家就三七花、茎叶生产加工关键工艺及技术进行多次论证,于2017年印发《云南省三七花茎叶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云食药监食监〔2017〕33号),明确三七花茎叶及其制品的申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为:3101。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动我省三七产业发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云市监规〔2022〕5号),对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权限进行划分,明确三七花茎叶及其制品生产许可由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审批,通过许可权限调整,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力量,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为三七及有关系列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了政策保障。持续完善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申办“一窗通”“一网通办”等网上服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从资料受理至许可证发放全流程均在网上办理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减轻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办理《帮助协调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三七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建议契机,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国家和有关部委汇报,争取得到支持,全力推动三七正式进入食药物质目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我省三七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关于恳请协调国家药典委修订三七主治功能,扩大三七主治功能内容和范围的问题

省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配合省药监局,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国家药典委员会组成单位汇报代表提出修订三七主治功能事宜。

感谢各位委员对云南中医药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关心关注云南中医药发展并提出宝贵建议意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魏国震,0871-6574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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